近日股价创出新高的大元股份因本周的一份资产转让公告引来上交所问询函。大元股份11月27日晚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关于对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的问询函》。《问询函》内容显示,上交所对于大元股份转让嘉兴中宝41%股权提出了若干疑问,上交所要求公司对交易对方喀什双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原控股股东、现控股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在12月1日之前作出说明。
大元股份11月25日晚发布公告,鉴于公司不再对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控制,且其连年亏损,发展前景不明,又了解到嘉兴中宝厂房被列入政府拆迁范围,公司继续持有嘉兴中宝股权意义不大,公司拟将所持嘉兴中宝41%股权以2350万元转让给喀什双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当日公告显示,此次交易预计增加公司当期收益1600万元左右。
在问询函中,上交所指出,大元股份2013年营业收入为4099.85万元,嘉兴中宝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营业收入为3974.07万元,占比96.93%,根据相关规定,这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交所要求大元股份披露认为上述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判断依据。上交所还要求大元股份年审会计师对公司披露的“由于其他股东结成一致行动人,嘉兴中宝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发表专项意见。
上交所称,大元股份还应该就嘉兴中宝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改选进展情况和改选后董事会和管理层组成人员及其背景作出详细说明,也应该披露嘉兴中宝另外两位股东以及拟受让方喀什双子与公司现控股股东、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现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出具说明,并请律师发表鉴证意见。
上交所还指出,嘉兴中宝评估增值356%,交易对手方喀什双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17日,交易预计增加公司2014年收益1600万元,是公司2014年可能实现扭亏为盈的重大交易。请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交易的真实性,交易对手及其股东与公司、公司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现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公司原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出具说明,并请公司律师和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大元股份表示,公司将组织相关各方认真核查上述事项并按监管要求及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