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这是在1999年出台的标准基础上的一次修订。根据新标准,省部级领导办公室的使用面积应该在54平方米以下,可配备不超过6平方米的卫生间。县级机关的科员以下的办公面积不超过9平方米。办公室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应高于20℃,夏季制冷设定温度不应低于26℃。 《标准》还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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