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河南省农业厅获悉,截止2014年6月,河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3393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34.8%,其中用于粮食生产面积为2220.2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5.4%。土地流转为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带来效益的同时,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据介绍,河南省通过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让有限的土地资源集中到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中的规模效益、服务效益、成本效益、社会效益。西平县盆尧乡叶李村,人均耕地0.89亩,限制了生产潜能,该村将1200亩耕地集中交给本村种田能手连片经营,规模化、科学化种植,提高了产量,增加了收入,平均亩增产190斤,增收200元。
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也拓宽了农民的收入渠道,实现了农民的多元化增收,包括土地流转收入、外出务工收入、围绕经营主体的服务收入等。柘城县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的土地每亩每年给流转户1200斤小麦的租金,同时对土地流转出的农户,专业合作社可优先聘用为长期固定工,男工月工资1050元,女工月工资900元,并在县劳动局办理养老保险手续,每年由专业合作社社员负责缴费,解决养老问题,愿在合作社打零工人员,每天发工资35元。
逐年增加的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也使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安心外出务工,加快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步伐。信阳市常年外出务工人员240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60%;驻马店市2003年后劳动力转移步伐明显加快并保持稳定,201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达228万人。
土地流转增加了土地利用率,一些农村分散、闲置的荒地流转后,通过公司开发,得到了合理利用。商丘市农村通过“互换并地”的土地流转方式,重新整合了农村土地资源,多出近50万亩土地。
通过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农产品质量亦有提升。河南有21个农产品品牌被命名为“中国名牌”,31个企业的产品商标被国家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892家农民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3148个,4140家农民合作社产品获得质量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