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北京大学经济研究所常务副所长苏剑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尤其是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是为了把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这一理念落到实处。“投资项目是企业的事情,本来就该由企业自己负全责,政府增加了审批环节,自己给自己赋予了审批权,但对投资项目的成败却又不负责任,这明显是责任与权力的不对等。同时,这样做也可能由于审批影响企业决策,人为干预导致投资项目调整,造成企业投资失败,甚至否决企业投资项目导致企业前期投入成本损失。无论如何,就投资项目来说,企业比政府更明白市场前景,也能为投资项目负责”。 国家信息中心助理研究员邹士年认为,当前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人口红利和资源红利都在逐步消退,甚至由红利逐渐转变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问题。此时要保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主要需要对内搞活,进一步激发制度红利。通过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不但可以解除约束当前经济主体活力释放的紧箍咒,释放投资潜力和发展活力,还会有效缩短经济主体的投资周期,提升经济主体的运行效率。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改革有效堵塞传统的“改革黑洞”,将一部分人的权力关进笼子里,杜绝这部分人通过“改革黑洞”吞噬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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