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结束的“第九届中国经济-法律论坛暨市场流通法制论坛”上,与会专家指出,在我国,许多市场流通领域缺乏基本法律的支持,因此有必要制订一部具有较高法律效力的商品流通法。 专家指出,我国流通产业在促进生产、引导消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而流通产业需要完善的流通法制保障。 目前我国在市场流通领域,除了涉及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可作为制定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外,许多市场流通领域缺乏基本法律作为依据。而市场经济规则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相关的地方和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不断制定、修改、废止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应付市场的不断变化。在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情况下,不同地方和行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冲突、重复、杂乱的现象也就随之产生。 因此,与会专家建议,有必要研究论证是否能够在市场流通领域制订一部具有较高法律效力的市场流通基本法律,对市场流通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法律制度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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