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于2015年年初开始实施。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多数央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如果央企负责人干得不好,已经发放的薪酬还将面临追索扣回。博友纷纷为薪酬追回机制叫好,同时认为,除了正常薪酬,央企负责人的隐性收入也需严格监管。此外,薪酬改革要兼顾公平与效率,简单的“限”和“降”都只能治标,不能治本,科学合理地规划并有序推进改革才能激发央企活力。
薪酬机制更加科学合理
此次薪酬制度改革,有限制也有激励,不少博友表示,新的薪酬制度可望有效解决央企负责人薪酬偏高过高、企业负责人与普通员工薪酬差距过大的问题。央企薪酬机制将更加合理化,央企负责人以后要凭成绩和真才实干拿工资。
“企业业绩好,利润高,没人嫉妒国企高管拿钱多,只是在意这钱拿得是不是有理有据。一些巨额亏损的公司高管仍拿着令人惊叹不已的高薪,让人难以理解。”博友“潇湘妃子柳叶眉”吐槽称。
博友“阿兰”表示,希望曾经的“天价薪酬”现象将不会再出现。
据测算,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到8倍。博友“Cc跳一跳”表示,照这么说,不会再有“高管干一天,柜员干三个月”的怪象了,高管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差距在缩小,感觉平衡了。
博友“天蓝蓝200765388”认为,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与考核评价挂钩,不仅有助于缩小高管与普通员工过大的薪酬差距,而且将迫使高管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以达到最终增强央企活力与效率的目标。
隐性收入监管不能缺位
“薪酬改革固然可喜,隐性收入须收手。”博友“张金阳-资讯”这样表达自己对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的看法。
博友“午后阳光-199”认为,除单纯的薪酬外,央企负责人的隐性福利不容忽视,而这一块反而在监管之外。
“仅仅对高管‘限薪’并不够。应当看到,包括超发奖金、公积金、补贴、职位消费等在内的隐性收入在这些高管的收入中占有一定比重。”“博友于文军”表示。
有博友认为,对央企高管的薪酬来源应该公开透明去“隐性化”,对他们持有的股份也应该有一个约束,对薪酬的定期公开要有条文,不能“明着不拿暗着拿”。
应兼顾公平与效率
有博友担心,央企责任人薪酬下降后是否会影响企业负责人积极性,导致人才出走,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博友“刘胜军改革”表示,央企责任人薪酬过低,会降低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出现不作为、怠工,这会导致企业价值受损。
对此,有博友表示,简单的“限”和“降”都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科学合理地规划并有序推进改革才能激发央企活力,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提升管理效能有很大帮助。
博友“小小鸟儿”表示,在有效遏制央企责任人薪酬过高的同时,薪酬改革要体现能者多得的激励机制。
博友“发现思想者”表示,央企薪酬改革应该分类、分级、分层、分步有序推进,把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的同时,还必须考虑拿出更具前瞻性的“后招”,兼顾公平和效率,以应对改革进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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