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创新监管部副主任王欧11月20日表示,未来随着我国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监管规则的不断完善,监管重点将放在三个方面,分别是平台、投资者适当性安排以及资金安全、信息安全和反洗钱。他同时透露,目前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人民银行正在牵头制定关于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正式颁布。
王欧是在当天举行的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分论坛“互联网与金融:促进金融创新和经济发展”上作出上述表示的。在这一分论坛上,与会嘉分别就互联网金融全球发展态势、互联网金融探索当中的业务创新、互联网金融的潜力和重点发展方向、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探索和实践等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
王欧介绍,传统证券公司的转型、软件和网络服务提供商、香港市场和内地市场都在推动的在线证券公司、社区理财,以及现在社会上普遍关注的P2P和众筹,都是在国内资本市场或者金融市场上出现的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创新诞生的新的业态。
“作为监管部门一直在关注这一快速发展的市场中可能潜在的一些风险点。”王欧说。
他同时指出,市场在高速发展过程中,总的发展趋势是好的,但是在某些子行业由于各种原因产生了比较大的经营风险,甚至有可能产生向局部地区蔓延的趋势。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国务院要求我们加快研究相关的政策法规,为国内的互联网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王欧说。
王欧结合海外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指出对风险的防控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欺诈风险,二是法律风险,三是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相对比较年轻,对互联网的监管既关注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同时也要给处于初期的新兴市场留足发展空间。”王欧说,基本的监管思路就是依法治市,逐渐推动从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的转化;尊重市场发展的需求,不盲从教科书,不盲从海外市场的经验,鼓励创新与防控风险并重,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强调底线思维,但对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要坚决予以打击;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放在核心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