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制管理文件落地。11月20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得了银监会下发的《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全文,其中提到“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将由审批制改为业务备案制”。在产品备案登记方面规定尤其提到,对已经发行过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业务资格豁免审批,但需履行相应手续;各机构监管部对发起机构合规性进行考察,不再打开产品“资产包”对基础资产等具体发行方案进行审查。 业内分析人士称,信贷资产证券化除了规模将扩容外,产品类型也将更丰富。“尤其是在地方债管理趋严后,地方融资平台如果在发行城投债受限,可以尝试通过证监会或者银监会的通道,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来缓解融资压力。”一位城投公司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执委会主席兼秘书长刘柏荣表示,“信贷资产证券化将以备案制的方式扩大试点,而备案制的推出将有利于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进程。” 一位评级机构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分析称,“初步测算和预计,今年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规模将达到1000亿元左右。从2008年至今,整个规模已接近2000亿元。备案制实施后将提高产品的发行效率,预计未来一段时间银行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积极性和规模都会有所增加。”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指出,在信贷资产证券化常态化的初期,仍应对试点额度实施统筹管理,根据一定的规则并综合不同政策部门的意见统一制定并进行分配。然后,根据试点的情况,逐步放松额度管理,直至完全放开。 此外,“考虑在现行的分业监管框架下,应加强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近成立的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确定不同部门的分工与职责,在促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的同时,消除可能存在的监管真空,限制可能出现的套利行为和潜在风险。”曾刚分析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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