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9月物价涨幅创近年新低 22省份CPI处1时代
2014-10-25    作者:记者 李金磊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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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全国31个省(区、市)的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数据显示,北京等多地物价涨幅创出新低,22地区CPI涨幅处于“1”时代。分析指出,在经济增速运行缓中趋稳的背景下,四季度CPI同比涨幅将继续在低位徘徊。

  多地9月份涨幅创出近年新低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9月份全国CPI同比上涨1.6%,涨幅较8月回落0.4个百分点,创下56个月以来新低。

  中新网记者梳理各省9月份物价涨幅发现,北京、天津、广东等25个地区的物价涨幅较8月份出现下降,多地涨幅创出近年新低,其中,北京9月CPI涨幅仅为1.1%,是2010年4月以来(54个月以来)最低水平。

  仅有上海、海南、甘肃和青海4省份物价涨幅较8月份出现回升,其中,青海回升幅度多达0.5个百分点;江苏、云南的物价涨幅则与8月持平。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余秋梅指出,9月CPI涨幅明显回落,一是由于去年同期基数较高,致使今年9月的翘尾因素比上月减少了0.7个百分点;二是9月新涨价因素虽有所增加,但仅为1.3个百分点,低于近五年的平均水平。

  22省份物价涨幅处“1”时代

  在31个省份中,青海9月份CPI同比涨幅最高,为3.6%;黑龙江和天津涨幅最低,仅为1.0%。

  与全国1.6%的涨幅相比,青海、上海、西藏、云南、江苏、海南、贵州、江西、甘肃、山东、河南、宁夏、新疆、湖北这14个地区9月份CPI涨幅超过了全国水平。

  其中,青海9月份CPI涨幅处于“3时代”;西藏等8个地区涨幅处“2”时代;北京等22个地区涨幅处“1”时代,数量比8月份增加9个。

  对于未来物价走势,交通银行(4.20, 0.01, 0.24%)金融研究中心预计,在经济增速运行缓中趋稳的背景下,四季度CPI同比新涨价因素不会出现明显上升,考虑到后3个月翘尾因素都在低位,预计CPI同比涨幅仍在低位徘徊,全年CPI涨幅约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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