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为支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对符合文化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重大文化项目,今后将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山西正处于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的加快发展期,用地需求呈刚性增长,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十二五”期间山西省用地总量将达到150万亩以上,用地缺口达到65万亩左右,每年都有不少项目因为国家建设用地指标的限制无法上马。
为支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山西省政府日前发布《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落实相关土地政策,将文化企业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符合山西省文化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重大文化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凡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文化产业项目,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对原土地使用者利用已取得的非经营性用地兴办文化产业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协议方式补办出让手续;对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立项的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可采取招标方式供地。
此外,山西省还将鼓励各地依据城乡规划在旧工业区、旧村、旧城区改造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对于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收购、兼并国有文化企业的,被收购、兼并企业原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应当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承包、租赁国有文化企业的,国有文化企业原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可以租赁方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