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依法治国
23日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多方人士认为,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四中全会为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是依法治国的“升级版”。随着全会的闭幕,依法治国已在全党和全社会形成共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这些举措将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提供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治国的“升级版”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手段,同时也将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飞跃 法治成为全党和全社会共识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被认为依法治国已经成为举国共识。
“刚刚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以党的文件形式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一个划时代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明确提出的依法执政的行动纲领,是继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党代会报告之后又一次重大的理论飞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他表示,从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作为时代主题,作为执政党的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已经成为全党和全社会的共识。法治会成为执政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所进行的人类前所未有的制度探索和实践,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地位为前提。与一切西方国家所推崇的民主概念不同的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首先解决的不是“谁执政”的问题,而是着重解决通过民主来实现“如何执政”的问题。民主的本质是多数人决定论,而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的中国共产党本身就代表了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和利益,因此党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是高度统一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执政党治国理政所要解决的首要事项就是“执政方式”问题,而社会主义民主只有在社会主义法治的保障下,才能有效地解决执政方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社会主义法治相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来说,在治国理政的意义上具有“优先性”,是必须首先推崇的价值。
“正因为法治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国理政方式的基本特点,因此,‘依法治国’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全面和系统地回答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路径,这就是要高举社会主义法治的旗帜,通过弘扬法治精神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全面发展。”莫纪宏最后说。
北京大学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与经济增长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说:“谈依法治国,首先要明确法是由谁定的。在我国,主要法律都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才能生效,所以应该代表最广泛的人民群众的意志。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做到这一点,就能够充分体现民主,让法治深入人心。”
效应 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
全会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全会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湛中乐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四中全会公报反映了新一代领导人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一方面,权力清单的推行,是力图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让政府权力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确定意在杜绝过去那种领导干部“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拍屁股走人”的现象,而责任追究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的建立也意在强化政府的“责任意识”。
各界普遍相信,法治政府的建立有助于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市场经济环境,从而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作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王晋斌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核心是依法治国,强调法律的独立公正,使法律的执行最大限度地脱离人为干预,并且对司法人员履行法律法定职责予以保护,为依法治国的落实提供了保障。依法治国中的法律独立、公正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将为创造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法律上的保障,也将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提供保障。
蔡志洲认为,要想让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首先就要强调公平原则。不将权力关进笼子,不约束所谓的长官意志,市场经济体系就不能发育完善,而要做到这一点,长效的方法就是强调法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国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当前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腐败问题,否则必然影响经济的平稳增长,反腐意在治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则可以治本。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调研员韩孟表示,过去的一些制度是碎片化的、不完整的,此次四中全会体现了对法治建设系统化的设计。经济发展和改革与法治是无法脱离的,两者之间相互促进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决策机制的变化意味着政府职能的一种调整,由更多方加入的新的决策机制将更有针对性,更有系统性,效果也更好。总的来说,经济体制的改革需要与之相匹配的法治体系保障。不论是对十二五规划的完成,还是对十三五规划的制订,法治体系建设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意义 成为引领未来改革发展新航标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节点,法治中国顶层设计的基本轮廓已逐步明晰,各界人士普遍认为,逐步推进法治经济建设将为中国下一步加速改革带来深远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行政管理研究室主任贠杰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直接体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论述,是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集中反映,体现了加强法治建设在当前阶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是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和必然选择,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动力。党的十八大以后,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推出的一系列具有战略意义的改革举措,已在各个领域取得重要进展。但是,目前改革正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要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解决当前面临的复杂的经济社会问题,必须通过法治的手段来提供助力,为国家未来的发展提供基本的制度支撑。从这个意义上讲,四中全会确定的依法治国战略,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手段,同时也将成为引领未来改革发展的新航标。
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教授季明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依法治国做出一些新论断、新部署,为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是依法治国的“升级版”,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纲领性文献。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张茉楠认为,法治对于经济运行不仅是一种思维和理念,更是一种运行的秩序和模式,法治经济将会使经济运行变得更有效率,更加公平。事实上,统一市场和统一市场活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构成要素,亦是基本前提。对市场的人为分割或封锁,会使市场萎缩,甚至破坏良性有序的竞争格局和竞争环境。在我国市场经济建设进程中,一方面要求政府应把价格和利润定价机制逐渐让渡给市场,进一步简政放权,权力下放;另一方面又要求其市场主体行为的规则统一,在价值尺度和评判标准统一的基础上展开公平、公正的竞争,这就需要把市场经济和推进体制改革都纳入到法治轨道。法治手段是国家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全面推进改革的最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