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是依法治权或依法行权。记者在调研中发现,把各种权力尤其是行政权力扎到法治的笼子里,仍然十分艰巨。据一位做过市委书记的领导回忆称,当时有人想让他干预一起法院审理的案件,他回复说,法院独立审案子,自己无权干预。结果这位请托人拍着桌子吼道,“全市都归你管,法院还能不听你的?” 我们既为这位市委书记尊重司法独立、善待手中权力的自制与明智欣慰,又对请托人这种权大于法的糊涂认知担忧。值得关注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着“书记权利大过法院权利”想法的人并非少数。究其原因,既有法治意识普遍缺失的社会因素,更有行政干预司法实例的屡见不鲜。这个事例凸显把权力关进法治笼子的任重道远,更从一个侧面昭示了依法治国现实与长远意义。 “全市归你管,法院能不听?”的错误之处,首先在于对“管”的概念的误读,其背后无疑是“权力通吃”的官本位思维。也许,在民众的朴素认知里,“官”有多大,权力就有多大。市委书记就是一个地方的总父母官、“一家之主”,包括法院在内的所有部门都应该“听书记的”。任何权力都是有规定、有限度、有边界的。践行依法治国,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匡定权力范围,厘清权力边界。 诚然,就一个地方而言,“一把手”的确身处“揽全局、负总责”的权力高点,但其主要职责应该是把方向、管干部、带队伍,重在调动和支持各行各业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从而实现保一方稳定、促一地发展的目标,尤其是要全力支持和保障司法部门的独立办案和公正司法。这既是法治的必然要求,更是依法治国应有的题中之义。 “全市归你管,法院能不听?”凸显法治之迫。走出权大于法的认知误区,不仅要求公职人员自觉树立敬畏法治的依法意识,政府部门筑牢有效管束权力运行的法治笼子,更呼唤营造依法治国的舆论场和践行法治的社会大环境。唯有让遵章守规、崇尚法律的法治理念,真正成为植根于全体国民心中的一种文化素养与行为自觉,才能形成建立现代文明、民主国家的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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