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广东省政府国资委和青海省政府国资委正式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两省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国有资产领域建立长期合作机制。
根据协议,广东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发展的客观需求,结合青海的资源、政策实际,发挥省属国有企业在技术、资金、人才、管理及市场方面的优势,引导相关产业向青海转移。特别在新能源、电子材料、化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生物制药等重点领域,鼓励广东国有企业在青海建设基础材料生产、产品延伸加工和销售基地,带动青海省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青海省则为广东来青海投资企业在市场准入、税收、土地、矿产资源、投资、金融等方面提供国家西部大开发、国家支持青海等藏区发展和鼓励东中部产业转移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支持。为保证合作务实见效,双方建立了日常工作协调机制,将定期开展国有资产合作发展和监管能力的交流。
青海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宁克平介绍,协议签署前,广东省政府国资委已组织6家省属重点国有企业赴青海展开前期工作。目前,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青海省西部矿业集团基本确定开展矿业全面合作。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在落实参与青海矿产、旅游资源开发的具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