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规显效需辅以集体诉讼 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
2014-10-21    作者:记者 陈伟/整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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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了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此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其中,修订重点和亮点是新增主动退市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修订后的《股票上市规则》于2014年11月16日起施行。
  不少网民称,退市制度有望让A股市场变得更成熟,但要真正让股民受益,必须强化落实,绝不手软,并且不能一退了之,让股民独自承担风险。为此,有必要出台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包括设立投资者维权补偿基金和完善集体诉讼制度等,以更好地保障投资者权益。

  警惕退市风险

  网民“e神圣子”说,只有真正落实退市制度,才能让价值得以体现,同时改革上市制度,让壳资源回归它的本来面目。
  网民“黄国琪”说,新退市制度正式出炉,创业板公司退市杀伤力最大。退市制度的改革标志着A股市场将更加成熟,但与此同时,投资者也应该警惕“上市公司退市常态化”所带来的风险,由于创业板没有ST这个警示过渡期,因此,对投资者来说,比主板市场上的绩差股和ST股还要具有杀伤力。
  网民“张炜”说,新版退市制度将使A股跨入退市“常态化”的新阶段,投资者须对连续亏损的公司保持警惕,不碰或少碰处于退市悬崖边的亏损公司。在类似ST昌九的退市高风险公司中,基金、保险资金等机构不参与,中小散户也应学会规避风险。倘若继续把退市风险警示当“耳边风”,投资者在市场上遭受退市损失的概率将明显增加。

  须保护投资者权益

  网民“皮海洲”说,由于主动退市公司在重新上市问题上具有较大的优势,可以随时向其选择的证券交易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因此,不排除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出于某种目的在某个时期内选择主动退市的可能,也不能排除在主动退市的过程中发生损害公众投资者权益的行为。正因如此,主动退市有必要进一步做好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工作。
  网民“蔡恩泽”说,监管层完善退市制度的目的无非就是驱逐“老赖”,倡导长期价值投资理念,强化投资者回报和权益保护。首先,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借壳上市,遏制垃圾股借尸还魂。其次,要果断地清场,不要优柔寡断。再次,要缩短退市时间,不给“老赖”喘息之机。最后,还要问责。退市不是一退了之,拍拍屁股走人。

  赔偿制度不可缺少

  网民“叶檀”说,最重要的是,退市要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支持,集体诉讼与赔偿制度不可缺少。很遗憾,在这方面亮点不多。可以预计,将来退市与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卫战将来回拉锯,成为退市制度的痛点。
  不少网民称,相关部门应尽快设立投资者维权补偿基金,完善集体诉讼制度。
  网民“李光磊”说,退市制度能否有效,还要建立完善配套措施。具体而言,一是建立完善“投资者维权补偿基金”和“退市保险制度”。二是对造假上市公司,还要进一步加强责任倒查制度。只有完善违规退市责任倒查机制,才能真正使资本市场不再充斥造假乱象。三是应尽快出台集体诉讼制度,大幅降低广大股民的维权成本,广大股民的维权积极性得到提高,必然让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在第一时间得到暴露,这可能比单纯强化退市监管更为有效,而且还可以降低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四是建立投资者问责制度。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是监管部门的应有职责,监管部门对问题上市公司监管不力,理当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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