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从厦门市财政局了解,厦门《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获得批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有规可依。 记者了解到,厦门《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划分为三个级次,共计有6类、53款、236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公共教育服务、公共文体服务、人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服务、公共安全服务等内容;其他服务事项涉及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技术服务、政府履职所需服务等内容。 厦门市财政局表示,各单位要依照《指导目录》,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对于新增的或临时性、阶段性的公共服务事项,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可以购买服务的,原则上都要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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