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沪市主板上市公司航天通信公告称,公司9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公司就2013年业务交易虚假、2012年代理业务确认收入有误等问题进行整改。 公告显示,监管部门发现航天通信存在两方面问题。第一是业务交易虚假,2013年12月,公司一家子公司通过伪造虚假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入库单、出库单、验收单等单据,以及通过与其他五家公司的资金循环,虚构销售交易,使公司2013年度虚增营业收入4555.7万元,虚增营业成本3685.5万元,虚增净利润440.8万元等。 第二是代理业务确认收入有误。2012年公司向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销售煤炭业务,该交易属于代理业务,应按净额确认收入。公司却按总额法确认,导致2012年度多确认收入1.32亿元,多确认成本1.32亿元。因为同样的问题,2013年公司对上海建顺纺织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禾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销售,亦多确认收入1.45亿元,多确认成本1.45亿元。 监管部门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遂按规定责令公司对2012年和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并披露,并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据了解,这并非航天通信第一次被监管部门点名。在2007年、2012年和2013年,航天通信就曾因虚增利润、信披违规、业绩预告等问题被监管部门警告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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