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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市场普遍关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推进进展,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9月19日表示,预期年底前推出注册制改革方案,相关工作在正常进行中。张晓军提到,目前全国人大财经委正在积极推进《证券法》的修订工作。
稍早之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证券法的修订进展方面,目前全国人大财经委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下一步将移交到全国人大法工委,预计最快将在今年年底上会。股票发行的注册制改革是既定方向,至于是放在证监会还是交易所目前未有定论,放在证监会的可能性较大。
实际上,对于本次《证券法》的修订,市场最为关心的,莫过于注册制的实施以及具体如何实施的问题。股票发行核准制和注册制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有实质性审核内容,在核准制框架里,证监会的主要精力放在企业盈利能力、是否有关联交易等实质性审核上。而注册制实施后,监管原则将从“行业监管”转为“功能监管”,审核内容也将发生根本性转变,原来的重点审核内容交由投资者自主判断,而形式性审查的信息披露内容将成为未来关注重点。
长期以来,A股市场股票发行实际上的审批制一直遭到市场和学界的诟病:一方面,发审委对拟上市企业进行实质性审核,做出价值判断,但却又不承担这种判断的后果;另一方面,考虑到企业发行上市之后带来的巨大的财富效应,发审委可能存在的权力寻租以及发行腐败也普遍为人所担心。
业内普遍认为,股票发行体制的改革,关键在于监审分离:证监会应当更多地把精力放到事中事后监管中去,而不是进行事先审批。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认为,注册制改革关键第一步就是改革目前监审不分的旧格局,取消现有的发审委,重新定位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关系。他表示,证监会要专注于监管市场众多的参与主体,行使监管权,实现职能转变。同时按照国际惯例将审核权下放到交易所,由其进行程序性、真实性和形式性审核,证监会在此过程中只负责监管交易所,必要时保留否决权即可。以后只要申请上市的企业合规、达到了上市的门槛、披露的信息真实有效,就应该让其上市,尽量将选择权交还市场,由投资人自己做判断,在公司上市的决策机制中重新强化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
就在8月19日当天,证监会宣布,近期发现16届主板发审委委员邓瑞祥担任委员前涉嫌存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决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相关规定,鉴于邓瑞祥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已经不适合担任发审委委员,证监会决定解聘邓瑞祥第16届主板发审委委员职务,并予以公告。公开资料显示,目前,邓瑞祥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中心总经理。邓瑞祥是发审制度改革以来,新引入的“买方代表”。5月29日,第十六届主板发审委委员换届完成,邓瑞祥当选为专职委员。从当选到解聘,邓瑞祥的本届发审委员生涯仅有不到4个月。
今年6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重要举措,是发挥资本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重要手段。这项改革涉及面广,是资本市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计划今年底以前提出具体方案。注册制改革的实施,还要以修订《证券法》为前提,做到于法有据。
目前《证券法》规定,证券发行必须经过证监会等有权机构核准。要取消核准制、推行注册制,就必须等《证券法》修改之后,《证券法》将规定未来怎么审核。而今年《证券法》修法已列入全国人大法工委重点工作,估计最快今年底明年初能够修改完毕。随着《证券法》及一系列配套文件修改出台,注册制有望在正式2015年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