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发展迅猛的我国在线旅游行业,据预计,2014年,其市场规模将同比增长28.3%,达到2798亿元人民币。
如此火爆繁荣的市场,也引发了激烈的行业竞争。最近,国内两家大型在线旅游网站——携程网与去哪儿网再次“互掐”,9月9日,携程网将其所有酒店产品从去哪儿网上下架。
这已经不是在线旅游行业第一次上演“下架门”了。2013年4月1日,包括艺龙旅行网、芒果网、住哪网、同程网等在内的主要OTA(在线旅游代理商)网站的全线酒店产品已经全部从去哪儿网下架退出;2013年5月15日,同程网的门票产品也从去哪儿网上下架。
而针对此次的酒店产品下架事件,国内市场份额最大的OTA携程网,与国内最大的在线旅游产品搜索平台去哪儿网,则各有说法。
下架产品风波再起
据记者对携程网相关工作人员的采访,携程网此次从去哪儿网下架酒店产品,主要原因在于去哪儿网通过大量“马甲”代理商等方式,通过技术手段给予这些代理商的产品优先排序,更多地向消费者呈现,从而引发了携程网的不满,影响了合作意愿。
记者发现,携程网所称的“马甲”代理商,是指在携程网上的一些酒店预订网站的服务热线均为10101234,而该号码正是去哪儿的客服和投诉热线。
“去哪儿网这种又做平台又做OTA的行为,导致其他OTA很多优惠的酒店价格都不能展示出来,对其他的OTA极为不公平。去哪儿网的这种做法,使其号称搜索比较平台的公正性完全丧失。同时,这对广大消费者也是一种欺骗行为。”该工作人员表示。
该工作人员称,去哪儿网是携程众多商业合作渠道之一,但目前看来,去哪儿网平台丧失公正性的问题日趋严重,而且为携程带来酒店产品间夜量占携程整体业务的比重非常小。
而去哪儿网对于携程网的相关指责与产品下架原因,并不认同。
去哪儿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哪儿网在9月9日接到了携程网对于其酒店产品的下线申请,目前已经将携程网在去哪儿网上的所有酒店产品全部下线。
面对携程网对于去哪儿网存在“马甲”代理商、优先排序等不公正行为的指责,该负责人给出了解释。
“去哪儿网自从推出一站式服务Saas平台(软件即服务)以来,对供应商提供了统一电话服务,供应商可使用去哪儿的统一客服电话,同时去哪儿对于供应商的服务进行监管,保障消费者售后服务以及用户体验。”该负责人表示,这便是那些所谓“马甲”代理商的服务热线为去哪儿网相关电话号码的原因。
该负责人称,去哪儿网一直定位于综合旅游类垂直搜索平台,合作方式有直销和分销多种形式。无论是与酒店集团合作作为直销平台,还是与OTA等分销商合作作为营销平台,去哪儿网始终以平台形式运营。
该负责人还解释了去哪儿网对于产品的搜索排序规则:“去哪儿网排序分为搜索列表页和搜索结果页报价排序。去哪儿网优先展示价格更低且服务更好的代理商报价,在同时满足这两条标准、且去哪儿网推广资源稀缺的情况下,去哪儿网优先展示搜索营销价格更高的代理商,这符合国际上搜索行业商业惯例。”
在该负责人看来,携程网此次下架酒店产品,实际上另有原因:“携程在与去哪儿网合作期间,多次要求获取更多流量。但去哪儿网是一家比价平台,消费者在去哪儿网上对比各个商家的价格,每个合作伙伴获得的流量是消费者选择的结果。携程在去哪儿网上的价格竞争力不强,返现优势不明显,销量上不去,才是携程网下架产品的主要原因。”
业务趋同竞争加剧
“对于此次下架事件,不论双方说法如何,本质是携程在寻求在线旅游市场竞合格局的重塑。”易观国际[微博]分析师朱正煜表示。
在朱正煜看来,携程网与去哪儿网,曾经有着互惠共赢的合作前景。
朱正煜告诉记者,2013年9月,携程网寻求和去哪儿网合作,当时去哪儿网是纯粹的旅游搜索平台,需要对接大量OTA保证旅游产品的供应;而携程网作为中国最大的OTA,拥有大量旅游供应资源,流量增长迅速的去哪儿网平台,对于携程网显然是一个诱人的分销渠道。对于双方来说,此时的合作是相当互补的。
“但从去年开始,去哪儿在线下酒店资源拓展方面发展十分迅速,通过直签酒店和酒店团购等业务,形成‘OTA+TTS(去哪儿网统一服务平台)’的业务结构,与携程等OTA形成正面竞争。”朱正煜说。
而去哪儿网之所以加速拓展线下酒店资源,催化剂便是2013年多次发生在去哪儿网上的“下架门”。
去哪儿网创始人庄辰超曾在接受采访时透露,从去年的OTA集体“下架门”事件开始,去哪儿网已经在加码直签酒店。
而据记者了解到的数据显示,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去哪儿网已有约17万家直签酒店。目前,去哪儿网正在以每个月两三万家签约酒店的速度扩张。
一方面,去哪儿网发力直签酒店;另一方面,携程网也在做自己的平台。朱正煜称,携程网希望号召其他OTA,从线下资源供应入手,压制去哪儿网平台业务的发展,打造自己的开放平台,吸引OTA资源的接入,以去哪儿网的模式来与去哪儿网竞争。
这一看法,也从携程网工作人员处得到了证实。前述携程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携程网在酒店、机票、度假等众多业务上,通过引入第三方产品等多种方式,保证携程在提供一贯服务的同时,为消费者提供具有价格竞争力的产品。
朱正煜谈到,互联网具有明显的品牌集中和流量集中的效应,各在线旅游厂商在做大市场的同时,市场份额的争夺亦十分激烈:“我认为,业务模式趋同、竞争加剧,是此次携程网下架酒店产品事件的主因。”
如何定性新型竞争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类似去哪儿网这样具有搜索、比价服务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现实中经常会产生一些新型法律问题,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去不断探索。
刘春泉认为:“下架产品本身是商家竞争的表现,其真实原因,可能是去哪儿网操纵搜索结果优先呈现己方的合作产品,也可能是携程网不愿开放自己的酒店资源而找借口下架,从而规避可能被去哪儿网起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风险。”
而透过此次的下架事件,刘春泉表示,当下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中的新型不正当竞争,需要引起关注;而本次事件中携程网所提出的“马甲”代理商、相关产品优先排序的问题,往往是类似事件中的焦点。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中往往会拥有众多商家的产品,如何排序对于商家产品的销售来说有着很大的影响,排序靠前的商家产品能够最先被消费者搜索到,具有很大的优势。”刘春泉说,“而决定这一优势地位的权利,即相关产品的排序规则,一般都掌握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手中。”
刘春泉透露,现实中不乏存在一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将其自营产品和有合作关系的商家产品的搜索权重加大,从而让其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靠前。而这样的行为往往改变了客观的搜索排序结果,从而对于平台上商家产品的销售情况能够产生很大的主观影响。
“商务部于2011年4月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其中明确提出,平台经营者若同时在平台上从事站内经营业务的,应当将平台服务与站内经营业务分开,并在自己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上予以公示。”刘春泉介绍。
但刘春泉也坦言,该规范只是商务部发布的推荐性规范,并不具备法律强制性。
而即便从法律上看,刘春泉表示,目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此类新型不正当竞争问题,很多时候也找不到明确的适用条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韩市场暨规制法研究中心中方执行主任孟雁北对此也表示,像互联网这样的新兴市场,竞争相当激烈、竞争行为层出不穷,1993年制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可能穷尽列举当下所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如果某一市场竞争行为无法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中找到具体对应的条文,则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二条基本原则来判断。”孟雁北接着说,“之所以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到现在仍然可以得到实施与适用,就是因为第二条所蕴含的基本原则具有开放性。”
而具体到对类似此次携程网与去哪儿网所陷纠纷的法律分析上,孟雁北表示,该事件是否涉及到不正当竞争,需要从相关经营者的市场竞争行为是否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是否违背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是否造成误导性的后果并扭曲了竞争等角度,并根据确凿的证据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