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因火车票退票费问题,北京律师董正伟要求国家铁路局公开相关定价信息和退票成本信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国家铁路局败诉。法院认为,国家铁路局具有审核火车票退票费的法定职责,其拒绝公开调涨退票费政府定价信息的行为违法。对此,国家铁路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回应称,国家铁路局作为铁路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铁路安全质量监管,不是铁路价格主管部门,没有任何铁路运价及客货运杂费审批职责。
对此,不少网民认为,退票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引导旅客增强购票计划性、遏制“黄牛”屯票的效果,但其制定标准和依据仍然是一笔糊涂账,甚至有从部门利益出发的嫌疑。网民建议,应明确价格主管部门,在价格制定和调整上,应召开听证会听取民意,须做到公开透明。
退票费方案备受争议
据了解,自2013年9月1日起,铁路部门实行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退票费。
网民“疏影横斜20132013”认为,火车票梯次退票费方案备受争议,但该办法的施行能有效地避免运力浪费,引导旅客增强购票计划性,合理调节运输紧张状况;同时对遏制“黄牛”屯票,打击倒票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不过,网民“王学进”直言,现行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本身就不合理。“为什么不是以火车票的张数而是以票面金额为标准来计算退票费?其之所以要按照票面金额来计算退票费,并非基于成本考虑而是从自身利益出发。”
网民“睡不醒的水”表示,退票费实际上可以理解为违约金;铁路列车运行晚点,也属于违约,但是赔偿给乘客的又是什么呢,只有一句“表示歉意”而已。
退票费成糊涂账
网民纷纷表示,消费者的知情权没有得到保障,退票费至今都是笔糊涂账。
网民“大智若”称,以前20%标准是怎么定的,这次调整,标准又是怎么定的?为什么不是4%、3%呢?作为消费者,并不是不讲理,因为这个标准没有对社会公开,消费者的意见没有被采纳过。
网民“陌上芊1976”感叹:“这笔账谁能算得清啊?谁知道退张票得有多少成本?”对此,网民“leey世界”反问道:退票成本?运输成本都是一笔糊涂账,就没有搞出一个合理完善的成本数学模型,哪来的成本?
在网民“王学进”看来,铁道部虽然已被拆分为铁路总局和铁路总公司,但依然难脱“铁老大”的垄断本性,表现在梯次退票方案上,就是无视广大旅客的意愿,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在没征求公众意见和举行听证会的情况下,突然宣布要实行新的退票方案,毫无商量的余地,这是否太霸道了点?
定价标准应公开透明
网民建议,退票费的价格调整应当听证并进行信息公开。
网民“单形影只JK480370068”认为,国家权力都已经在阳光下运行,有关铁路方面的票据业务,也应该在阳光下运行,有关部门应该引起重视予以策应。
网民“大道至简”表示,铁路部门起码要尽力避免因政策不合理而给旅客增加负担或加深不公平感。就此角度而言,退票费的“新政”大可商榷。
网民“大智若”称,2002年1月12日,春运铁路票价听证会成为第一个公开召开的全国性价格听证会,令人印象深刻。为什么后来价格制定和调整就没有听证了,不得而知,一句话,票价怎么调,要公开透明。
同时,也有网民认为,铁路行业带有自然垄断的性质,它不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此外,退票费的价格调整应当听证并进行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政府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都应当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国家铁路局应该公开退票的成本、退票费的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