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微话题]汽车消费亟须制度保驾护航
2014-09-09    作者:记者 于璐/整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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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销商“设局”套利 超四成消费者遇“汽车陷阱”》一文在《经济参考报》刊发后,引起众多网友的共鸣与热议。许多博友表示,汽车消费潜规则繁多,被迫花各种冤枉钱,苦不堪言。有博友认为,汽车是一种专业技术较强的消费品,并不是所有的消费者都有时间和精力去做功课,政府应为普通消费者利益建立保障机制。

  消费陷阱遭吐槽

  汽车消费陷阱繁多,引发众多博友吐槽。
  在销售方面,浙江舟山博友“真实的大浪淘沙”说,在舟山4s店买途观要30000元加急费,不然就买不到车。四川德阳博友“斑牛999”说,途观在西南地区不仅是提车费的问题,厂家制定了一个西南地区价,比其他地区要高3万左右,纯属地区歧视。
  博友“土豆超人强强”说,一位朋友在一家汽车4S店看中一辆14万元的汽车,销售人员告诉他当时没有现车,可以先付3000元订车。他交了钱,并签协议约定了车型、价格、取车时间等。等取车时却被告知没有该车型,要他选择另一款车。当他表示要退订金时,车行却告知:只能退回他所交款项的一半。
  一位博友表示,他的车在一次行驶中空气悬挂故障灯突然亮起。在4S店修了几次也没能修好,于是换了一家4S店修,结果也没修好。而原卖车4S店却称,“这车在别的4S店修过,能不能最终修好,自己不负责任”。
  许多博友都表示,有在4S店内被强行上保险的经历,且服务还得不到保障。博友“孙倩”表示,如果要贷款购车,就必须在4S店办理商业保险,妨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4S店模式受质疑

  4S店存在的诸多消费陷阱,使消费者逐渐对4S店模式产生质疑。
  有博友表示,作为销售、维修、配件和信息服务四位一体的汽车特许销售店,4S店本是厂家和消费者之间的润滑剂,可在现实中,却经常出现摩擦。现行4S店经营模式应该改革了。
  还有博友反映,被4S店宣称不外卖的各种品牌汽车配件,在各大汽配城都能买到,而且价格比4S店便宜的多。消费者在4S店修车保养,往往当了“冤大头”。而且,很多4S店都规定,如果在别的地方修了车,4S店就不再给予保修了。
  博友“张开诚”认为,互联网销售的出现,势不可当,汽车销售市场将进一步细分。因此,未来汽车销售将有几种形态:汽车4S店、汽车大卖场、网络模式。

  制度保障是关键

  有博友认为,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在汽车产品消费领域不完善、不合理,相关部门执法力度不够,涉事商家违法成本过低,都造成了汽车消费领域潜规则繁多的现状。
  博友“叶弘”说,汽车产品本身以及汽车产品消费行为都具有显著的特殊性。近年来我国汽车产品消费者相关权益遭受侵害案件数量不断攀升,暴露了相关法律制度在汽车产品消费这一专门领域的不完善、不合理,造成消费者维权途径匮乏、维权成本过高、维权过程中举证能力低下等消费者群体利益受损现象。
  叶弘建议,汽车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应当健全制度保障,比如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多种救济途径以及消费者保护组织。
  博友“方舟”则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对汽车消费行业来一次整顿,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博友“月光燕燕”建议,利用网络将信息透明化,接受市场监督。
  有博友还认为,增加违法成本才能使不法商家闻风丧胆,建议给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开天价罚单。博友“jiapeiming196_b42177”说,特别要严格执行处罚措施,增加违规成本,让这些销售企业不敢侵害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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