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终裁印度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存在倾销
2014-08-21    作者:    来源:经济参考网
分享到:
【字号

    商务部网站21日消息,经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进口产品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013年8月22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4月29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存在倾销,中国特丁基对苯二酚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并且倾销进口产品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初步裁定后,调查机关对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和损害程度及倾销进口产品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进一步调查。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集成阅读:
· 巴西对我酸式焦磷酸钠和PVC树脂征收反倾销税
· 我国对印度进口光纤征反倾销税 利好光通信行业
· 商务部对甲基丙烯酸甲酯进行反倾销调查立案
· 美对我太阳能电池板征反倾销税
· 美国初裁中国大陆和台湾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
 
频道精选:
· 【思想】汽车反垄断,需要制度层面的改革 2013-06-14
· 【读书】为什么创新对当下的我们如此关键 2014-08-21
· 【财智】调整后向上趋势不改 高点将在四季度出现 2014-08-18
· 【深度】广西“国企巨贪”侵吞7000万国资 2014-08-21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证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