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获悉,为督促环境污染企业尽快有效整改,永葆伊犁河谷绿水青山之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出台环保专项行动整改方案,为80多家重点污染源工业企业制定“一企一方案”,并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 根据方案,此次列入整改的80多家工业企业存在违法排污、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暗自投产等多种违法行为。依照“定制”的方案,在整改进程中,环保、监察、住建等部门将联合督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依法严惩限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停办尚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相关手续,不提供用地、用电、用水等。 除了规范现有企业外,不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超标排放,不符合国家先进工艺的项目从此将严禁进入伊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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