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外媒日前报道的美国苹果公司10款产品未入围中国政府采购名录一事,记者采访了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这位负责人明确指出,苹果公司在历次节能清单公示期内,均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和承诺文件,从未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
据了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由财政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每半年发布一次,7月底刚刚发布了第十六期。按照规定,进入节能清单的企业产品须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证书有效期内的产品,可直接列入节能清单公示稿。国外产品制造商须在公示稿公示期内,提交外国企业证明、承诺书等书面材料,才能列入正式发布的节能清单。
根据这项规定,尽管苹果公司生产的10个型号便携式计算机产品获得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符合节能清单公示条件,列入公示稿向社会公开,但苹果公司自2013年6月公示第十四期节能清单至今,在历次节能清单公示期内,均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和承诺文件,从未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
业内权威人士分析说,苹果公司产品未能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非中国政府禁止采购苹果,可以说是苹果自己放弃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按照规定,任何企业要进入这一清单,都要按流程提交相关材料,比如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承诺书等。这可能与苹果公司的产品偏重于个人消费市场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