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作为全球软件业领军企业,微软在多个国家一直不断被卷入各种反垄断调查和诉讼,并进行和解或接受处罚,其中包括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和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
微软:垄断行为“前科”多
微软垄断案是美国反垄断实践中的一个经典案例。美国司法部曾于上世纪90年代起诉微软公司,称其通过Windows操作系统“捆绑”销售其他软件从而构成了市场垄断,微软一度面临被一分为二的命运。在经过漫长的法律诉讼后,微软虽逃脱了解体的命运,但也向遭受损失的竞争对手付出了巨额赔偿。
在欧洲,像微软公司这样的行业巨头一直是欧盟反垄断执法的重点关注对象。过去十几年,微软因不当使用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优势地位,多次违反欧盟反垄断法,欧盟委员会也多次对其进行了处罚。在此过程中,微软也曾多次上诉,或与欧盟委员会进行和解,但最终都为其垄断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欧盟对其开出的罚金总额超过20亿欧元。
美国:反垄断拉锯战未停
在反垄断问题的具体司法操作上,美国奉行诉讼“多轨制”。其中,司法部可直接对涉嫌垄断企业提起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许多经典案例都是在美国司法部诉讼下得以完成;联邦贸易委员会也可直接进行裁决或提起民事诉讼,但该部门不能提起刑事诉讼。此外,受损企业或普通消费者也可直接对涉嫌垄断企业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三倍的损失赔偿。
美国政府对于微软的反垄断调查最早始于1991年。那时联邦贸易委员会对微软是否滥用其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垄断地位发起了质询。1993年,联邦贸易委员会撤销了相关调查。但是同年8月,美国司法部启动了对微软的相关反垄断调查。
1994年7月,微软与司法部达成和解,同意不在Windows操作系统中捆绑其他微软产品,但仍可以将一些功能综合在其操作系统中。在此后多年中,微软一直声称其IE浏览器是操作系统的一项功能,而非单独的产品,但司法部并不同意这一观点。
1998年,司法部和19个州一起起诉微软保护其软件的垄断地位而妨碍市场竞争。2000年,美国地方法院判决称,微软操作系统对于市场的占有构成了垄断,并且微软采取了措施阻碍竞争对手打破垄断。法院要求将微软分拆为两个部分,一个生产操作系统,另一个生产软件。微软对此进行了上诉。最终,2001年11月,微软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和解协议,微软不必一分为二,但是需与第三方公司共享应用程序接口,并指定一个委员会在5年内有权全面接触微软操作系统、记录和源代码,以保证微软行为合规。但司法部没有再阻止微软在操作系统中捆绑软件,这引起数个州的不满。2002年,最终的判决接受了这一协议的大部分内容。
此后,微软在美国还多次受到政府和企业的反垄断诉讼。据统计,微软为解决相关指控,累计支付给竞争对手的赔款达到数十亿美元,其中包括支付给太阳微电子公司的16亿美元、支付给诺韦尔公司的5.36亿美元、支付供给IBM的7.75亿美元及支付给美国在线公司的7.5亿美元。
欧盟:巨额罚款规范垄断行为
1998年12月,美国太阳微电子公司率先向欧盟反垄断执法机构欧盟委员会投诉微软公司,开启了欧盟对微软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微软公司被指控意图利用自己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上的绝对优势挤占服务器软件市场,其表现是该公司拒绝向服务器行业的竞争对手提供相关技术信息,导致竞争对手开发的软件无法与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充分兼容。
2004年3月,欧盟委员会认定微软公司滥用了自己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上的优势地位,要求微软公司在90天内提供不带自身媒体播放器的Windows操作系统版本,并在120天内向服务器软件行业的竞争对手公开相关技术信息。此外,欧盟委员会还对微软公司开出了4.97亿欧元的巨额罚单。2006年7月,因微软公司拒不执行2004年决定,欧盟委员会决定对微软公司再次处以总额2.8亿欧元的罚款。
2007年,一些竞争对手联名投诉到欧盟委员会,指责微软公司在Windows Vista系统中“捆绑”了自己的安全软件、网络和桌面搜索工具等,并试图以自己的计算机语言格式取代现行的HTML作为互联网文档的标准,进一步扩张在互联网市场上的地盘。
2008年,欧盟委员又针对微软Office办公软件等产品的兼容信息披露问题展开了反垄断调查。当年2月,欧盟委员会对微软公司开出当时对单个企业的最大单笔罚单,罚款额高达8.99亿欧元,理由是微软在Windows操作系统中捆绑旗下媒体播放器并拒绝向竞争对手公开兼容技术信息。
欧盟2009年又就微软公司旗下Windows操作系统“捆绑”IE浏览器一事启动反垄断调查,并决定对微软处以总额近17亿欧元的反垄断罚款。但当年12月,欧盟接受了微软公司提出的妥协方案,放弃对其提出的反垄断诉讼和巨额罚款。欧盟委员会在公报中说,微软公司向欧盟作出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同意不再把其网络浏览器IE与其新版视窗操作系统捆绑销售。
但根据欧盟法律,即便欧盟委员会与微软达成和解协议,微软公司仍有可能因为先前的不当行为而被欧盟委员会处以巨额反垄断罚款。微软公司当时面临相当于企业年度全球营业额10%的罚金。
不过,2009年晚些时候,微软公司推出Windows7操作系统并在2011年2月推出更新包时,产品均没有包含浏览器选择列表。2012年7月17日,微软承认因“技术错误”没有能够兑现先前对欧洲联盟的承诺,致使欧洲用户无法在Windows操作系统中选择其他浏览器。微软发表声明,就此道歉,并表示已经采取紧急措施补救。
尽管如此,欧盟随后仍然对微软涉嫌违反反垄断和解协议展开调查。
最终,调查发现,2011年5月至2012年7月,微软新推出的Windows操作系统没有履行上述承诺。2013年3月,欧洲联盟委员会再次向微软开出5.61亿欧元(约合7.31亿美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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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国反垄断力度依然较弱 |
记者 王婧/综合报道 |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对美国微软公司在华经营场所进行反垄断突击检查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有专家分析指出,中国反垄断的力度仍然较弱,对微软在华涉嫌垄断的问题上应加快收紧监管,向国际看齐,加强执法力度,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护中国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国家工商总局专案组4日对微软全球副总裁玛丽·斯纳普女士一行进行反垄断调查询问。工商总局正告微软公司要严格遵守中国法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案件调查,保证案件调查的客观公正。
据专家介绍,2008年中国实施的《反垄断法》规定,垄断行为有三种:一是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进口奶粉、黄金属于此类;二是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例如国家工商总局对包装企业行业巨头瑞典利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审查;三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有分析称,目前中国有权进行反垄断审查执法的主要有发改委、工商总局和商务部三部委,其中,工商总局负责除价格以外的垄断查处,主要是审查与企业滥用市场地位相关的垄断问题。因此,微软最可能受到“涉嫌存在滥用市场地位"的相关垄断指控。
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第47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2013年,微软全球收入为657亿美元,中国市场收入约占其收入的10%左右,这意味着微软在中国可能最高面临6亿美元左右的罚款。
在中国市场,对于微软涉嫌垄断的质疑从未停止过。在一家门户网站针对此事的最新调查显示,高达81.4%的网民支持对微软展开反垄断调查;80.2%的网民认为微软在华存在垄断行为。
去年6月,工商总局根据企业举报反映的微软公司存在对其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相关信息没有完全公开造成的兼容性问题、搭售、文件验证等问题,涉嫌违反中国反垄断法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工商总局已对微软公司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专案组于7月28日对微软公司在中国内地的四个经营场所,即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广州、成都的分公司同时进行反垄断突击检查。
微软今年年初宣布停止为Windows XP操作系统提供技术支持,包括系统更新和安全补丁,导致国内近2亿台电脑面临安全风险,同时还提高Windows8操作系统售价,一度被舆论质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涉嫌垄断”。
微软在7月30日发布的声明中称,遵守世界各国的当地法规,既是微软的生存之本,也是微软的发展之道,“我们有业界领先的监测和执行机制,确保在全球各地市场运营的合规性。微软在中国市场的业务运营模式绝无例外,始终如一遵守并符合中国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