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创新部主任王岩岫近日在2014网易经济学家年会夏季论坛上表示,互联网金融包括两大方面,一个是银行的互联网金融,另一个是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活动。虽然互联网企业发展很快,但还不足以“颠覆”传统银行。 王岩岫指出,银行有强大的资本约束,强大的风险管理能力,还有严格的管理团队和监管,拥有物理网点、客户资源,可是基于《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和保护金融消费者安全角度考虑,不能进行混业经营和投资,“互联网金融从长期来看应该是对传统金融有益的补充。” 王岩岫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新的业态,对它要提高容忍度,也要结合互联网金融的特点给予相应的监管政策,要本着鼓励、创新、宽容、支持的态度。互联网金融应投入小微企业、普惠金融,不能空转或拉长业务链。 王岩岫称,目前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还在逐步完善,在它们尚未出台的情况下,要依据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如《公司法》、《商业银行》等。如果是做同样的业务,就要本着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线下可以做贷款,线上也可以做,但线下不能做的同样也不能在线上做。监管层希望互联网金融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例如,在经济上升期,很多互联网金融公司发展起来,而如果经济发生转向或有一些波浪,互联网金融要能承受得住风险,其贷款利率、流动性管理等要承受经济周期的考验。 他强调,只要是做金融业务,就要有相应的资本金、监管和信息披露。互联网金融不要形成资金池,要把情况如实向金融消费者披露,要时刻把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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