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前出台的陕西省《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十二五”期间,陕西省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等服务项目将逐渐交由社会力量承担。 《意见》指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以及司法审判、行政行为等不适合向社会力量购买,以及不属于政府职能的服务项目外,陕西省五大领域的50多种项目将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包括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中介技术服务事项、其他公共服务事项。 根据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购买方式主要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为了确保购买服务质量,要求严禁转包行为,杜绝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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