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的通知》,明确北京市密云县等首批57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围绕破解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瓶颈制约,力争取得重大突破。 通知明确,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制度创新重点是,在地方实践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资源高效节约利用、生态补偿机制、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创新性制度。 通知要求,先行示范地区要明确工作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和目标任务实现。同时,有关地区要做好区域和流域协调,特别是先行示范区涉及的武陵山地区、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等要做好相关工作衔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 去年12月,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印发《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启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提出了多项目标,包括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先行示范地区节能减排和碳强度指标下降幅度超过上级政府下达的约束性指标,森林、草原、湖泊、湿地等面积逐步增加、质量逐步提高,水土流失和沙化、荒漠化、石漠化土地面积明显减少,耕地质量稳步提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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