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长达11年之久的曲折经历之后,光大集团的重组方案终于尘埃落定,8月1日晚间,上市公司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双双发布公告,宣布光大集团重组改革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至此,在理顺财政部、汇金公司、光大集团以及光大银行等股权的基础上,“光大系”金融控股版图终于成型。
公告称,光大银行、光大证券于近日收到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来函获悉,日前,光大集团重组改革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根据该方案,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由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并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由财政部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发起设立。
财政部以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的股权、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光大香港)的股权、财政部对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享有的债权本息作为出资;汇金公司以持有的90亿股本公司的股份、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及承接的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本息作为出资。重组改制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包括境外分支机构)全部资产、负债、机构和人员由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承继。光大集团重组改革属于政府主导下的国有资产变更行为。
来自光大集团的官网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光大集团管理的资产总额约2.6万亿元,全年合计实现税前利润约370亿元,员工总数近5万人。光大集团在境内的主要企业有中国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光大金控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中国光大实业(集团)公司、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光大置业公司等实业企业;在香港经营的企业有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
1983年8月18日,中国著名的“红色资本家”王光英受中央委托在香港组建的光大集团正式开业。1990年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光大集团对业务发展进行战略性调整,向内地和金融业倾斜。当年11月,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在京成立,即光大集团北京总部,之后又成立了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在香港、新加坡收购改组了光大国际、光大控股、光大科技和光大亚太四家上市公司。至此,光大形成了独特的“一个集团两个总部”的经营管理模式,光大香港是个人代国家持股方式按香港法律注册的公司,光大北京则是由财政部直接出资按国内法律注册的公司,两者统称光大集团,都直接由财政部管理。两者虽隶属于同一个集团,但彼此之间没有股权纽带,不能并表。
由于历史原因,在股权结构上,汇金公司目前持有光大银行41.24%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光大集团的持股比例则仅为4.39%,而在光大集团管理的总资产中,光大银行占有96%以上。也就是说尽管股权结构上,光大集团缺少对光大银行的控制力,但党委和人事权抓在集团手里,光大集团可依靠行政领导和党的领导来管理银行。
在业内人士看来,按照获批的改制方案,困扰光大集团多年的上述两个问题将得到彻底的解决,光大集团将由国有独资企业改制成为由财政部、汇金公司等股东投资的股份制公司,股权问题将不再成为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