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二审终审败诉了。云南白药25日晚公告称,陈发树追讨云南白药股权一案败诉,红塔集团仍为公司二股东。
公告称,7月23日上午,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云南红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陈发树返回22.07亿元本金及利息,同时驳回陈发树的其他诉讼请求。
2009年9月,云南红塔集团将其已经持有云南白药全部6500多万股权挂牌出让,陈发树通过公开竞拍以22亿元竞得这部分股权。9月10日,红塔集团与受让方陈发树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陈发树以每股33.543元的价格,收购云南白药6581.93万股,交易总金额达22.07亿元。然而2012年1月17日,红塔集团的主管部门中烟下发一份文件称:“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此后,陈发树开始起诉红塔集团。
云南省高院2012年曾判决陈发树与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9月10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合法有效,但驳回了陈发树要求云南红塔返还所获云南白药股息和转增股份以及承担诉讼费用的要求。陈发树对此不服,于2013年2月提起上诉。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陈发树2009年受让云南白药时,其每股价格仅为33.54元/股。Wind显示,经过数次利润分配,红塔集团目前所持云南白药股权数量已增至8555.8086万股,按云南白药7月25日收盘价52.99元计算,价值达4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