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现首例大股东出资补偿投资者
2014-07-19    作者:记者 吴黎华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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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此前深陷造假漩涡的海联讯主要股东章锋、孔飙、邢文飚、杨德广刊登公告称,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出资设立“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用基金财产赔偿适格投资者因海联讯财务数据差错而遭受的投资损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保基金公司”)将担任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及运作,基金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存续期为2个月。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则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海联讯四名控股股东出资设立专项补偿基金,补偿因海联讯虚假陈述受到损害的投资者,这是中国资本市场上由大股东主动出资运用市场机制补偿投资者的首例,也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的“督促违规或涉案当事人主动赔偿投资者,尤其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依法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其他资产用于赔偿中小投资者”有关要求和精神的体现,证监会表示支持。他同时表示,证监会对海联讯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目前还在调查之中。证监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4月30日,海联讯发布《关于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调减2010年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375万元,调减净利润359万元;调减2011年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2204万元,调减净利润2078万元;调减2012年净利润340万元。

    7月18日发布的基金成立公告显示,作为海联讯主要股东,章锋、孔飙、邢文飚、杨德广4人将作为基金出资人,出资2亿元。中证投保基金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及运作。平安证券作为基金顾问,为基金的实施运作提供全程的指导、协助与支持。中国建设银行担任基金托管银行确保基金财产安全完整。公开资料显示,海联讯专项补偿基金,是国内资本市场上,首个发行人主要股东主动实施赔偿的案例,同时也是首个发行人主要股东以基金方式赔偿投资者的案例。

    依据基金设立公告,从2011年11月11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不含4月30日)买入海联讯股票,且在2013年3月22日、2013年4月27日、2014年4月30日三个关键时点中任一时点持有海联讯股票的投资者,在前述三个关键时点或之后因持有或卖出海联讯股票产生亏损的,均属于该基金的补偿对象。

    历年来,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情况屡见不鲜,公众投资者损害赔偿一直难以妥善解决。投资者走民事诉讼途径往往存在耗时长、成本高、举证程序繁琐、覆盖面窄、诉讼结果不确定等诸多因素,最终获赔情况不甚理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指出要坚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和投资者损害赔偿救济机制,完善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业内人士表示,海联讯补偿基金的设立和顺利运作,将有利于证券市场民事责任主体主动赔偿机制的常规化、制度化,也将为中国证券市场民事侵权主体主动赔偿机制的建立开创范例。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目前投资者在虚假陈述诉讼过程中,频频遭遇起诉难、开庭难、调解难、判决难、执行难,严重挫伤依法维权的信心,相比来说,平安证券设立3亿元万福生科赔付基金,海联讯大股东设立2亿元赔付基金,是近年来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收获的“最大礼包”,希望今后证券投资者权益得到更充分、更给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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