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昨日正式宣布,韩国、德国金融机构可参照RQFII试点相关法规,申请RQFII资格并开展相关业务。至此,获准开展RQFII试点业务的国家和地区已有6个,投资额度合计6400亿元人民币;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84家境外机构累计获批额度约2500亿元。
近期,习近平主席访问韩国期间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联合声明》,宣布给予韩国800亿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额度;在德国总理默克尔来华访问期间,李克强总理宣布给予德国800亿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表示,2011年底推出的RQFII制度试点,为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资本市场开辟了新渠道,运作情况平稳,对推动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扩大资本市场开放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RQFII试点已经扩大到中国香港地区、伦敦、新加坡、法国、韩国和德国,投资额度合计6400亿元人民币。
来自监管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已有84家境外机构获批RQFII资格,累计获批额度约2500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