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海峰、蔡四平在《中国国情国力》发表文章认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我国民间非正规金融呈现出各种形式,也曾出现过一些问题,有些还有着很坏的影响,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民间非正规金融的发展进程。我国民间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为: 1、形式隐蔽。由于是区域金融机构,受资金实力小的影响,从成本效益管理角度出发,难以运用现代科技进行经营创新和管理创新,竞争力难以提高。造成经营的无序化和信用度降低,从而与正规金融无法正当竞争,只有选择一些非正当竞争的方式,甚至走向地下。 2、抗风险能力较弱。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呈现小规模经营、地域狭窄、抗风险的能力较弱等特点。在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的背景下,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区域性、小规模分散经营方式显然既制约自身业务范围拓展和水平提高,又与经济横向联系日益密切和一体化格格不入。同时它们也没有像正规金融机构那样有国家作为最后的贷款人。以民营银行和私人钱庄为例,他们和商业银行一样面临着挤兑风险,但是商业银行因为规模比较大,可以有效地分散地区风险,又有国家信用作为最后的贷款人,所以面临挤兑风险的概率是比较低的。而民营银行和私人钱庄面临的挤兑风险较大。 3、经营风险度较高。由于农村经济交易规模较小,收入水平及货币化程度低,货币节余少,制约了民间信贷供给能力的增长,这必然导致信贷市场的供给垄断,这样,垄断的供给方有能力实行物品配给并且索要高价,而市场的分割进一步强化了垄断的程度。 4、监管成本较高。民间非正规金融是民资、民营、民管的区域性金融,其各自制定经营战略、经营内容和经营方式,缺乏统一协调,比较盲目。按照规定,民间非正规金融作为整体金融部分必须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统一管理,但由于其规模小、布局分散、机构众多,这样就会增加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难度,必然要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和财力,监管成本增加,否则无法达到监管目的,监管效率难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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