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国资小新”7月15日发布消息,国资委“四项改革”试点内容包括:一是中央企业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二是中央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三是中央企业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四是向中央企业派驻纪检组试点。为抓好试点,国资委专门成立了四个专项小组,破解国资国企改革面临的难题。
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国资委选择了6家中央企业作为改革试点企业: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此外,还要选择2到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
【国资委改革办主任彭华岗答记者问:试点改革的三点意义】@人民日报
记者:国资委推出“四项改革”试点,是出自什么考虑?对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到底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彭华岗:一是通过试点和企业一起探索破解改革难题。二是通过试点进一步总结经验。三是通过试点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