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搭建银行理财风险防火墙
限制理财资金对接信贷等业务,化解流动性错配,促其回归资产管理角色
2014-07-14    作者:记者 蔡颖/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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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4】35号)(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要求银行设立专门的理财业务经营部门,对理财业务单独核算,并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
  同时,《通知》从五个方面框定了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体系,包括理财资金来源独立于银行信贷、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分别开立独立账户、银行理财与银行代销的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相分离、理财产品之间资金分离、理财业务操作与银行其他业务操作相分离。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业内分析人士指出,相应的制度规范意在化解银行理财业务存在的大量流动性错配问题,同时,明确限制理财业务的资金池运作方式。银行理财业务需要从影子银行走向阳光,真正回归资产管理角色。
  截至2014年5月末,全国4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存续理财产品50918款,理财资金账面余额13.97万亿元。
  “以往,理财产品募集了投资者的大量资金,但投资去向难以监管,风险难以控制。”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货币金融系副系主任何青分析称。为了满足理财产品的收益,银行通过建立理财产品资金池,新产品与老产品循环交易赚取高额利润。
  “由于理财产品一直属于表外业务,并不纳入表内业务核算,表面上看银行资金充裕,经营稳健,但一旦出现问题,理财产品的违约或亏损就会直接侵蚀银行利润,造成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困难。”何青指出。
  工商银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马续田认为,银行发展理财业务实际上增加了市场直接融资渠道,为融资主体提供了可选的资金来源渠道,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方式,但是,银行理财经历高速发展期后,不可否认也存在一些问题,除了要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外,银行还应该探索理财业务自提风险拨备机制。
  在销售规范方面,《通知》规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销售活动应按照风险匹配的原则,严格区分一般个人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进行理财产品销售的分类管理。对于一般个人客户,银行只能向其提供货币市场和固定收益类等低风险、收益稳健的理财产品;银行在对高资产净值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后,可以向其提供各类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同时还提出,“不得提供含有刚性兑付内容的理财产品介绍。”
  银行业内普遍认为,目前,银行理财市场转型已迎来窗口期,“转型的方向包括由期限错配结构向委托资产管理业务结构转型;由部门化运作向基金化和公司化运作转型,由预期收益类产品向净值创新类产品转型等等。”浦发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杨再斌表示。
  马续田进一步分析指出,“各家银行要根据自身的专业、资源优势找准自身定位。同时,加快事业部改革,在产品管理上做好统一归口管理、成立专业队伍、建立独立核算的体系。未来,银行理财业务从影子银行走向阳光,不能在表外再建一个资产负债表,通过信贷扩张的方式来做理财,要真正回归资管,用资管市场化的投资理念来做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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