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消息,从财政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
通知表示,首批对国内完全能够生产、质量能够满足下游加工企业需要的进口热扎板、冷扎板、窄带钢、棒线材、型材、钢铁丝、电工钢等78个税号的钢材产品,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自2014年7月31日起,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通知还表示,上述政策措施适用于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业内人士表示,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报税,有利于钢材加工企业转向采购国内钢材,有助于钢铁行业产能消化,对国内钢企而言为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