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于9日结束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扩大了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对审计体制做出很大改进。其中最大的亮点、引发最多关注的当属将政府性债务依法明确纳入审计的规定。专家认为,政府性债务审计的“法定”意味着其将成为例行审计内容,预算和审计齐头并进有利于债务风险防范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