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8日发布了《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铁路发展基金存续期15-20年,主要用于国家批准的铁路项目资本金,规模不低于基金总额的70%;其余资金投资土地综合开发等经营性项目,提高整体投资效益。业内人士预计,2014年、2015年的铁路建设基金年募集规模有望达2000亿元至3000亿元,在资金杠杆作用下,其撬动的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年均有望达到4000亿元至6000亿元。“十三五”铁路规划正处于开题期,资金破题将有力保证中长期铁路投资稳步增长,利好铁路基建、装备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