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日前印发《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办法指出,铁路发展基金是中央政府支持的、以财政性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铁路投融资市场主体。铁路发展基金存续期15至20年,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以及铁路发展基金主发起人,将积极吸引社会投资人。 办法规定,铁路发展基金投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方向,主要用于国家批准的铁路项目资本金,规模不低于基金总额的70%;其余资金投资土地综合开发等经营性项目,提高整体投资效益。铁路发展基金总规模达到每年2000至3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性资金(由中央预算内资金200亿元、车购税150亿元、铁路建设基金400亿元)与社会资金比例1:2至1:3。以此测算,今明两年铁路发展基金将吸引4000亿元社会资金进入铁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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