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从上海市发改委获悉,继2008年后,申城拟再次对居民管道燃气价格进行调整,天然气价格拟从现行每立方米2.5元调整为3.02元,上浮20.8%,阶梯气价将同步实施。
据上海市发改委介绍,受气源结构和气价变化影响,目前上海市居民天然气综合门站价相比上一轮调价时对应的门站价格涨幅已达37%。同时,人工煤气制气原材料成本的涨幅也已超过8%。
按照上海市已建立的居民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公式测算,并结合成本监审情况,上海市居民天然气价格拟每立方米上调0.52元,即从现行每立方米2.5元调整为3.02元,调整幅度约为20.8%。按照上海市80%天然气居民用户月平均用气量不超过约24立方米测算,每户每月增加支出不超过约12.5元。
居民人工煤气方面,价格拟每立方米上调0.06元,即从现行每立方米1.25元提高到1.31元,调整幅度约为4.8%。按照上海市人工煤气居民用户月平均用气量38立方米测算,每户每月增加支出约2元左右。
在调整价格的基础上,上海市拟同步实施居民天然气阶梯气价。由于上海市人工煤气将于2015年底前逐步退出,人工煤气目前的计价方式不作调整,待人工煤气用户转换为天然气用户后,即按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关于阶梯气价目前已有两个方案。方案一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规定,第一、二、三档价格水平的比价关系为1:1.2:1.5,即第一档为户年用气量0-290(含)立方米,价格3.02元/立方米;第二档为户年用气量290-500(含)立方米,价格3.62元/立方米;第三档为户年用气量500立方米以上,价格4.53元/立方米。
方案二考虑到上海市居民用气主要用于炊事、沐浴等基本生活,少量用于采暖,第二档、第三档价格与第一档的比价分别同幅下调0.1,即各档气价的比价关系调整为1:1.1:1.4,即第一档为户年用气量0-290(含)立方米,价格3.02元/立方米;第二档为户年用气量290-500(含)立方米,价格3.32元/立方米;第三档为户年用气量500立方米以上,价格4.23元/立方米。
7月18日,市发改委(物价局)将就本次调价举行听证会,目前21名听证会参加人员、3名消费者替补人员和5名旁听人员名单已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