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中介”穿针引线 内外勾结骗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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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乃育/绘 |
去年至今,广东科技系统内近50名官员因“科研经费”落马,其中多涉及部门“一把手”,发案集中在科技资金使用、分配及信息工程发包环节,揭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对案情进行深入探访时发现,多名官员由熟人关系结成利益链条的“人情腐败”现象突出,折射出科技部门审批权力过于集中,科研经费管理暗箱封闭运行、“专业欺骗”和“内行走过场,外行静悄悄”等制度漏洞。
“高官高知”沦为“蛀虫”
广东科技系统的涉案人员多为“高官”、“高知”,在企业与科技部门之间还有一群身份特殊的“科技中介”,专门负责牵线搭桥,拉拢贪腐。
去年以来,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原局长谢学宁、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原副厅长王可炜、原党组副书记张明等科技系统官员,接连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
据广州市检察院披露,该院反贪局与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反贪局2013年共立案查处科技信息系统系列贿赂案件25件29人,其中包括1名局级干部和7名处级干部,总涉案金额共计5000余万元。纪检部门相关负责人说,这些发生在科技领域的腐败案件,涉案人员之多、涉案范围之广、涉案金额之大,为近年来罕见。
与一般案件相比,科技系统的涉案人员多为“高官”、“高知”。广州市纪委统计,广州市科技信息系统违纪违法系列案件共涉及45人,涉案人员多为科信、发改、人社、卫生等掌握科技信息资源调配权的单位和部门,其中“一把手”有10人,占58.8%,具有博士学位的占29%,涉案企业负责人中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资格的占到29%。
值得注意的是,在企业与科技部门之间还有一个被称为“科技中介”的特殊群体,他们专门负责牵线搭桥,拉拢贪腐。办案人员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诸如此类的“科技咨询”公司,表面上为企业提供咨询类服务,实际上负责穿针引线,利用以往在科技部门积累的人脉关系,帮助企业行贿科技官员,使企业在申报科研项目中顺利中标。当企业获得科技专项资金或政策扶持后,会按照一定比例给“科技中介”支付“咨询费”,“科技中介”再拿出部分“反哺”科技官员,达成“利益同盟”。
据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从广东省科技厅离职后下海经商的郭丹丹,成立了广州市德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并担任法人代表。该公司按照委托企业所申报专项资金的20%至50%收取“服务费”,帮助企业向多人行贿,金额达100多万元。广州市科信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原主任科员曾国兵离职后成立了科技咨询公司,为取得广州市科信局软件和信息服务处原处长张实的支持,向张实的情妇贿送了公司干股。
“人情往来”长期养贪
涉案官员收到的礼品五花八门,包括汽车、金条、名表、购物卡、贵重酒等。行贿人细水长流、长期供养受贿人的方式,让行贿受贿行为变得更加隐蔽。
大到名贵手表、洋酒、茅台,小到两三百块一盒的安宫牛黄丸……这是广州市科技系统一位涉嫌受贿官员的“礼品账单”。利用手中审批权力,帮助朋友获得科技资金扶持,这位官员涉嫌从中收受贿赂,其中不少是看似平常的礼品。
广州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负责人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广东科技系统腐败案件,体现出“熟人社会”利益链的一些特点。
据了解,受贿人与行贿人多是同事、师生、同学等熟人关系,其受贿行为与“熟人关系”紧密联系。例如在广州市科信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产学研结合处原主任科员符健受贿案中,一有什么项目信息,符健就马上提前告诉熟悉的企业,从中受贿37.8万元,去年被判处5年3个月,没收财产12.2万元。据悉,其贿款主要来自他的大学老师。
广州市科信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原主任科员曾国兵与广州市科信局软件和信息服务处原处长张实曾经是同事,曾国兵离职后成立科技咨询公司,贿送20万元后得到张实不少支持。经查,张实11次受贿有7次在春节期间。
“传统节日是集中敛财的时间点。”广州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负责人说,无论是行贿人还是受贿人,双方都愿意接受,尤其是受贿一方认为,这是朋友之间的感情联络、人情往来,似乎“心安理得”。
看上去是人情往来,实际上离不开利益的互换。“你帮我,我不会马上回报你,但我记在心里。”广州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涉嫌受贿的官员如此交朋友、拉关系,并且长期被企业“供养”。先是一起吃饭,叫上处长、科长;熟悉之后就随便去办公室,让人感觉关系非同一般。上级领导要参观高新企业,他便推荐这些“熟悉的朋友”,让他们认识领导。到了招标阶段,只要上级领导和处长一说,某某公司不错,处长就明白指标肯定要给这个企业了。
项目审批充斥“人治”色彩
广东多名科技官员频频落马,揭露财政投入科研资金管理领域诸多乱象,如审批即权力成为腐败共识,科技资源重复配置,边界不清发放失序等。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广州、佛山等地采访了解到,“审批”即“权力”,已成为系统腐败“共识”。广州市、区两级检察院反贪局查处的科信系统贿赂系列案涉及省、市、区三级科技信息职能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涉及项目扶持资金动辄数十万、上千万元,且多为省、市、区配套扶持项目。
广州市科信局局长马正勇说:“项目审批意味着权力,比如4000多个项目申报,可能相当大一部分符合申报的要求,给谁不给谁,就出现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在一些用于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力度的科研专项资金分配中,企业往往也要为获得有限的资源“挤破头皮”。广东省财政“十二五”期间设立的LED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高达4.5亿元,一家LED生产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有申报程序和评选办法,实际上科技主管部门的主要官员掌握着分配权,能否拿到钱及拿到多少,就看企业的“公关”力度。此外,科研经费掌握在科技、教育、发改、经信等多个部门手里,由于一些人更会“跑”,导致“一人盖三床被子,多人没被子盖”的现象突出。
一旦经审批通过,科研经费在使用主体手里“滥用”的问题尤其突出。在一些已曝光和查处的科研腐败案例中可见,大到发放工资、福利、建经济适用房、购买汽车、给情妇用作整容费用,小到充饭卡、交电话费,科研经费几乎“无所不能”。
广州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负责人认为,科技资金不同于贷款,企业拿到不需还,也不需确保增加多少效益。于是,企业就有了“白拿谁不拿”的心理,都想吃这块“唐僧肉”。
资金管理暗藏“专业欺骗”
经费管理暗箱运行、“专业欺骗”和“内行走过场,外行静悄悄”等制度漏洞,导致财政扶持科研资金管理领域腐败乱象丛生。
据纪检部门介绍,广州市科信局19个处室中,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就有14个。这些部门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又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组织实施和建设监管同位一体化现象突出。处室权力设置过于集中,项目从立项、管理、监督、结题都由一个处室完成,办管不分、管监不分,各自为政,能否立项基本上由处室和分管领导确定,没有形成“项目立项——资金拨付——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的管理链条,缺乏必要的分权与制衡。资金拨付后也普遍存在管理缺失的问题,“重立项,轻管理”不仅给了项目承担单位带来较大的利益支配空间,也为行贿受贿提供了条件。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由于科研项目本身的特殊属性,内行与外行信息不对称现象明显。一位科技厅内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信息公开不够,只公布成功立项的项目。至于一些项目通过、不通过的原因,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外部完全不知情。”这种隐蔽性为“专业欺骗”提供空间。2013年以来佛山科技系统接连曝出腐败窝案、串案显示,有科技局内部人员涉嫌通过伪造事项申请材料帮企业骗取政府科技补贴。甚至出现会计师事务所等民营机构兴起,帮助企业申请高新科研项目的“新业务”的现象。
一些专家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由于内部监管流于形式,缺乏社会化的外部监管,“内行走过场,外行静悄悄”的局面助长了科研扶持资金管理腐败之风。南方医科大学的一位教授说:“虽然科技部门也设立项目审批的专家委员会,但是专家意见基本上是走过场,最终起决定作用的还是科技部门。参加过几次评审,再也不想去参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