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6月30日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称,自2014年7月1日起,对存贷款计算口径进行调整。其中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所对应的贷款和“三农”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涉农贷款等将不计入贷存比(贷款)计算的分子,而银行对企业或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两项计入贷存比计算的分母(存款)。分析称,计算口径进行调整表明信贷步入实质性宽松,这将有助于商业银行将更多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同时对股市回暖形成良好的坏境。详见【财经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