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6月30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存贷比监管,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这将有助于商业银行将更多的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实体经济。
进一步完善存贷比
为进一步完善存贷比监管,经研究,银监会对存贷比计算口径进行以下调整:
第一、调整存贷比计算币种口径。目前的存贷比监管按照本外币合计口径进行考核,调整后将对人民币业务实施存贷比监管考核,本外币合计和外币业务存贷比作为监测指标。
第二、调整存贷比分子(贷款)计算口径。在近年已实施的存贷比分子扣减支农再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三农”专项金融债对应贷款,以及村镇银行使用主发起行存放资金发放的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基础上,再扣除以下三项:一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剩余期限不少于一年,且债权人无权要求银行提前偿付的其他各类债券所对应的贷款;二是支小再贷款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三是商业银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转贷资金发放的贷款。
第三、调整存贷比分母(存款)计算口径。在现有计算口径基础上增加以下两项:一是银行对企业、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二是外资法人银行吸收的境外母行一年期以上存放净额。
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存贷比为65.9%,较年初下降0.18个百分点,与75%的上限尚有距离。
利于经济结构转型
多数市场人士认为,此次存贷比计算口径调整,所能释放的表内信贷规模或低于预期。此次存贷比计算口径调整符合经济新常态下结构优化的调控思路,进一步落实中央对三农和小微领域的金融支持,有利于经济结构转型。
民生证券人士认为,缩分子的规模总体和预期基本一致,但扩分母的规模仅包括大额可转让存单和外资法人银行吸收的境外母行一年期以上存放净额,大概率低于同业结算存款的规模。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目前存贷比调整可释放的信贷规模存在不确定性,各家商业银行的具体情况存在差异。比如,此次调整存贷比分母(存款),增加了“银行对企业、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项目。“大额可转让存单是增量项目,该项目增加让存贷比规模调整具有不确定性。因为大额可转让存单尚未正式推出,未来具体会到怎样的规模尚难确定。”他预计,商业银行放贷节奏可能会小幅加快,信贷规模或有所增加。
另有业内人士认为,从分子中剔除“商业银行发行的剩余期限不少于1年,且债权人无权要求银行提前偿付的各类债券所对应的贷款”。这点是为鼓励发行专门支持中小企业的金融债埋下伏笔,这将为商业银行加大(类)信贷支持保障房建设等领域创造条件。
继续向三农小微领域倾斜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调整有利于缓解部分银行存贷比压力,有助于商业银行更多支持三农、小微等实体经济领域。“资产端鼓励支持实体经济增加支农和小微贷款。负债端鼓励银行增加更多稳定资金来源,有效控制金融风险。”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高度重视改进存贷比监管的相关工作,一方面积极推动立法机关修订《商业银行法》,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存贷比监管考核办法,如将“三农”专项金融债、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支农再贷款等对应贷款从存贷比分子中扣除,并从2011年开始推行月度日均存贷比指标等,在促进商业银行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降低存款波动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根据我们此前研究报告所进行的测算,如果全面放弃贷存比指标,在理论上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138个基点。本次调整,虽然达不到138个基点,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对降低融资成本起到积极作用。”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鄂永健表示,此次存贷比计算口径调整,通过适当减少分子、扩大分母对存贷比管理进行调整和优化,有利于缓解银行存贷比压力,进而促进扩大信贷投放,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总体上看,由于这些分子、分母调整项规模不大,静态效果可能不十分显著,但有一定的定向激励作用。
同业存款未被计入分母
此前市场呼声较高的同业存款,此次并未被计入存贷比分母(存款)计算口径。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反复研究没有将同业存款放进来主要考虑正在加强对同业业务的监管和规范发展,特别是一行三会此前刚刚联合发布相关文件,制度设计不当可能会干扰此前监管政策实施,引发同业业务监管套利。
有分析人士认为,目前上海自贸区试点的存贷比调整的设计方案已把稳定性高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放到存贷比分母中,如果试点结论显示可行,不存在监管套利,监管部门也会考虑进一步进行调整。
民生证券人士认为,此次存贷比计算口径调整将大额可转让存单纳入分母,将提高银行发行可转让存单的热情,推动利率市场化。大额可转让存单替代理财,表外资金回流一般性存款将扩大存贷比分母,刺激表内信贷。另外,一般性存款扩大将导致银行补缴的准备金总量上升,或导致银行资金利率运行中枢上行。但是,大额可转让存单存款来源更为稳定,有望缓解季末资金波动。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将观察存贷比计算口径调整对银行经营行为和金融市场的影响,对于存贷比出现异动的银行,将视情形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监管套利。同时,银监会将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综合运用存贷比、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和多维度的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密切跟踪分析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状况,维护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在中长期,银监会还将继续积极推动并配合立法机关修订《商业银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