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上市再遭爆炒,但相对一二级市场对于新股的疯狂追逐,监管部门在本轮新股发行中一些强化行政控制的手段却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质疑,甚至已经上升到了是否遵循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层面。证监会日前表态称,目前正在研究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计划今年底以前提出具体方案。
WIND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首批10家发行的企业中,除了推迟发行的北特科技之外,已经全部完成了网上网下发行。从发行价格看,包括北特科技在内的10家公司发行定价市盈率平均为17.76倍,较年初48家公司平均定价市盈率(29倍)低38.8%。而从网上网下的发行情况来看,9家已经完成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共计冻结资金9222亿元,其中网上发行冻结资金6045亿元,网下配售冻结资金3177亿元。而无论是从网下配售的获配比例还是网上发行的中签率来看,都创下了近一段时间的新低。其中,网下配售的平均获配比例仅为0.28%,网上发行中签比例则为0.79%。
新股的“限价发行”再加上新股资源的稀缺,使得其上市后无一例外的都遭到了投资者的爆炒。龙大肉食、雪浪环境、飞天诚信3只新股26日在深交所上市,均因暴涨被临时停牌。27日3股开盘就被天量资金封住涨停板,且成交量非常小,投资者惜售明显。
新股在二级市场遭遇爆炒在绝大多数人的意料之中,由此也引发了对于本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方向的争议。“从2007年到现在,新股发行改革制度走回了原点。”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经济学家华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新股遭遇炒作和“三高”是“按下葫芦浮起瓢”,用行政定价消灭了“三高”,新股遭遇爆炒是在意料之中。“不能把市场当成实验室,反复折腾是要付出代价的,对于投资者也是不负责任的。”华生认为,对于新股发行改革,整个思维要做大的调整,陷在放开定价和行政定价的怪圈中只会无路可走。
他强调,目前没有任何文件对注册制进行明确定义。证券市场的主体设计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明确注册制的具体内容,二是如何实现注册制的成功过渡。至于过渡期有多长完全取决于目标模式的蓝图。证券市场顶层设计切忌“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其大局的把握在于场内投资者的利益,并非场外,故顶层设计应以二级市场存量的市场化为起点。若仅从新股发行改革或退市制度改革任何一点上着手,或将带来扭曲的后果。
在6月27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张晓军表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重要举措,是发挥资本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重要手段。这项改革涉及面广,是资本市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计划今年底以前提出具体方案。注册制改革的实施,还要以修订《证券法》为前提,做到于法有据。注册制改革方案要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取向,从我国国情出发,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要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言行与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发行人、中介机构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者自行判断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自担投资风险。要逐步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股票发行条件、上市标准和审核方式。证券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发行和上市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需要强调的是,市场化程度越高,证监会就越要加强事中监管,严格事后执法,这是市场化改革的应有之义。
对于新股发行的定价问题,张晓军表示,《证券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新股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实践中,具体发行方案、发行定价也都是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按照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证监会加强了发行环节事中事后监管。
在发行监管中,证监会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行与承销方案是否符合承销办法的有关规定。二是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证监会2014年3月21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募集资金运用信息披露
》的要求,募集资金需求量是否与其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管理能力和资本支出规划相适应,避免过度融资。三是老股转让计划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中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主要用于筹集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的要求。四是发行定价市盈率超过同行业市盈率的,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2014]公告4号)要求,连续三周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