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原定于6月底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条例》可能延期,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出台。
早在2014年1月份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上,针对备受业界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表示,国土部将尽快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组建不动产登记局。
徐德明当时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新职能。建立实施以土地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产权管理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当前,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依据、统一登记簿证、统一登记信息平台,要逐个落实到。重点是作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顶层设计,制度安排”。
据悉,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土地为核心,包括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的统一登记职责。此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极不统—,国土部门管理土地,住建部门登记房屋,海域使用权由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矿产、森林资源也“各有其主”,多头管理,相对混乱。
5月8日,国土部正式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国土部办公厅于5月7日下发《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不动产登记局挂牌后,将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5月14日,国土部明确出2014年国土部立法重点内容,再次强调将以不动产统一登记、完善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等为立法重点。力争在6月底前将《不动产登记条例(送审稿)》报出,同时将制定《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办法》列入研究类的部门规章。
截至6月26日,公开资料显示,至少已有18个省(区、市)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不过,原定于月底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条例》仍无动静。
业内原本寄希望于条例如期出台后,顺利建立起包括居民住房在内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借此达到为施行房产税铺垫道路。并且,能更进一步借助“以人查房”功能实现反腐目的。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意义首先是摸清家底,摸清国内不动产市场的状况,为将来土地供应、市场调整、城市规划、开工建设等多方面提供基础性的参考依据。
不过,近日有专家指出,民众期待的“以人查房”并非不动产登记法的初衷。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日前公开表示,
“虽然我们对于反腐倡廉毫无争议地支持,但这两者之间毕竟没有必然的联系。我们编制不动产登记法的学者建议稿,要严格依据物权法的原理,不必硬性和反腐倡廉等无关事项相呼应。”
孙宪忠指出,不动产登记立法与反腐败倡廉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不动产登记立法属于物权法中的程序性规范,而物权法属于私法的范畴,因此,不动产的登记法律从本质上属于私法的范畴。而反腐倡廉属于官员治理范畴的内容。“因此不能说,不动产登记立法的基本出发点是反腐”。
“不动产登记无法发挥公开官员房产的功能”。孙宪忠还表示,要达到公开官员房产的功能,应该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而不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不能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与不动产登记制度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