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未动,环评先行。在建设项目和规划动工之前做环境影响评价,是保护环境的第一道“闸门”。然而,记者采访发现,如今“闸门”开始松动,环评领域出现了“有资质的不干活,干活的没资质”的挂靠苗头。专家认为,这一现象是环评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阵痛”,只有在改革现行的环评体制小气候,同时形成对排污高压的环保大气候后,这道“闸门”才能把得严、守得死。
环评市场存乱象
据环保部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登记至环评机构或相关机构的环评师有10912人。而截至2014年2月,全国共有环评机构1158家,其中甲级机构192家,乙级机构966家。
“环评机构申请资质或由乙级资质升到甲级都需要一定数量的环评师来支撑,而一直以来环评师并不富余,便有了挂靠这一说。”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丁文章介绍,目前环评资质挂靠可以分为个人的环评师挂靠和建设项目资质挂靠两种,“个人挂靠环评师资质每年能拿3万至6万元挂靠费;公司挂靠环评机构资质的,需要抽取建设项目费用的30%左右交给环评机构作为管理费。”
环评资质挂靠已经是行内公开的秘密。“尽管国家相关部门一再禁止,这股歪风开始收敛,但还是比较严重。现在是干活的基本没资质,有资质的基本不干活。”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负责人向春说。
这可以从被查的环评机构中一窥全豹。据了解,2013年环保部在《关于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人员处理意见的通报》中点名34家环评机构,其中有15家是因为“借用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或“环评文件部分章节由协作单位人员主持编制”。情况还不仅如此,“去年底,我们在江苏、湖北两省调查时又发现了120多名公职人员涉嫌把环评师挂靠到53家环评机构中。可见现在挂靠现象有多严重。”向春说。
不少受访专家认为,环评挂靠尤其是公职人员的挂靠行为,使得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编制和审批人员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严重扰乱了为环境把关的环评制度,丧失了环评的公信力和有效性,如果任由其发展,将会使通过环评的项目也存有极大的环境隐患。
挂靠是市场化过程的“阵痛”
我国的环评实践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在80年代细化了基本建设项目环评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在2002年,环评的地位获得空前提高,当年通过的《环评法》不但将环评对象的范围扩大到规划,而且将环评规定为审批规划或建设项目的前置条件。
“从发展的趋势来看,挂靠是环评市场化过程中产生的阵痛。”山西省环保厅一位工作人员说,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环评工作主要由环保系统的事业单位、高校机构等单位来做。后来民营机构进入环评市场时,环评资质的准入门槛已经比较高了,“为了有活干,民营机构只能去事业单位‘挖墙脚’,但环评师又不想放弃体制内的身份。久而久之,就产生了挂靠现象。”
在市场化过程中,制度设计上也存有漏洞。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赵智杰说,比如,2005年出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中规定,申请评价资质的机构需要提交相关工作业绩证明。“这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尽管后来把‘业绩’的条件放宽,但仍有一些想进入环评市场的机构被逼走上了挂靠的路。”
同时,环评程序不透明,也让挂靠钻了空子。向春介绍说,按规定,环评单位资质和环评师资质在基本流程走完后会有一个公示期,把名单帖出来接受公众监督。然而,公示的媒介是政府机关网站,访问量难与大众化媒体相比,监督效果大打折扣。此外,公开的环评文件中,往往没有环评工程师、环评审查专家、合同等关键信息,公众不能方便有效地监督环评情况。“监督不到位,挂靠就不能及时发现”。
“从环评公司的角度来说,省钱是挂靠的直接动力。”太原市一位环评机构负责人分析说,“如果是挂个证,我每年花五六万元就够了,但要是聘环评师来正儿八经工作,没有10万请不来。为了省钱,不少环评机构都会用挂靠这一招。”
多举措把好环评闸门
环评是控制环境风险的重要手段,挂靠乱象却使得严格把关的环评制度遭遇信任危机。面对环评挂靠乱象,如何才能正本清源,把好这环保的第一道闸门?
“相关部门应该改变多年来对甲级环评机构总量控制的思路,增加环评机构、培训环评师,以满足市场需求。”丁文章说,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需要做环评的项目日益增多,环评市场需求非常大,但供给却有限。“如果供需平衡了,挂靠现象自然就消失了。”
上述山西省环保厅人士认为,在技术方面,要避免环评师‘脚踏两只船’,个人信息联网是关键。他分析说,一个人不可能在两个单位同时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一金,只要个人信息实现全国联网,环评师与环评公司之间是不是有挂靠关系便一目了然,这将有效地打击挂靠行为。
向春则认为要发挥公众、环保团体等第三方的监督作用。“环保部门应建立畅通的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地公开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业务信息等内容,给公众参与环评监督提供方便,鼓励公众和第三方专业组织参与监督。”
同时,要加快推进环评体制市场化改革。据悉,环保部在2013年、2014年两次出台规定,要求现有事业单位性质的环评机构要通过体制改革,形成独立企业法人性质的环评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业内人士认为,到2015年,挂靠的环评师将面临最后抉择,要么留在体制内,要么去公司真正地做环评。
更重要的是,“消除挂靠现象恐怕还要依赖整个环保的大气候。”赵智杰说,随着明年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环保监管将比以往大大加强,有了‘史上最严’的排污处罚,企业环境违法造成的经营风险加大,将逐渐迫使其主动寻找正规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写科学的环评报告,这样一来,环评挂靠也许会慢慢失去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