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应用软件“今日头条”深陷版权漩涡。据媒体报道,标榜“不做新闻生产者,只做新闻搬运工”的移动客户端“今日头条”,因涉嫌擅自发布《广州日报》的作品,被拥有《广州日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提起著作权之诉。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已公开审理此案。
不少网民认为,新闻版权保护已成“一笔烂账”,原创者利益得不到保护,网络新闻的繁盛恐难持续。有网民建议,细化相关法律细则和管理条例,明确新技术条件下著作权权益保护的“底线”,规范新媒体发展。
侵权之争
“‘今日头条’树大招风,恐怕要被整成‘典型案例’了。”网民“无用伯爵”写道。网民所说的“树大招风”,意指“今日头条”近日获得1亿美元融资,融资估值5亿美元。另据媒体报道,“今日头条”2012年和2013年曾获得两轮融资约2000万美元。
然而,备受资本青睐的“今日头条”却屡遭侵权质疑。日前,《新京报》、《广州日报》等多家媒体公开称,“今日头条”的行为侵犯了媒体的著作权。
侵权之说在网络上不乏拥趸者。网民“张立方静候一万点”表示:“我不否认‘今日头条’通过个性化推送和优化阅读为读者创造了价值,问题在于,别人的苹果上有泥巴,但你不能不打招呼就拿过来洗干净卖掉把钱装进自己腰包,还声称不是苹果而是洗涤在创造价值。”
但也有网民持不同观点。网民“赵占领”认为,“今日头条”使用的是链接技术,一种是普通链接,即点开后跳转到被链接网页,这种不构成版权侵权;另一种是深层链接,使用嵌入式加框技术,所浏览的网页并不发生跳转,司法实践中多数认定构成版权侵权。
竭泽之忧
跳出上述个案,更多网民关切的是,新闻版权保护已成“一笔烂账”,如果原创者利益得不到保护,网络新闻的繁盛又能持续多久?
网民“刘洪的围脖”指出,从门户网站到“今日头条”,中国网络新闻的繁盛,很大程度上牺牲的是传统媒体的版权。“当下由于侵犯著作权的成本低但维权成本高,导致很多著作权人怠于维权,结果让整体生态越发混乱。”网民“赵俊杰”说。
一些网民认为,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兴起时代愈演愈烈的种种忽视版权的创新之举,无异于竭泽而渔。
“传统媒体跟新媒体的版权关系一直没有真正理清,眼前的纷争是好事情。版权清晰,才有合作空间。再不维权,就无权可维。”网民“评论员杨禹”说。
规范秩序
“技术发展一日千里,互联网新的运营模式不断出现,对版权保护也提出了更多挑战。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是‘尊重智慧,鼓励创作和传播’,这在网络时代也应该一以贯之。”网民“赵俊杰”说。
网民“朱晓剑”指出,在处理著作权侵权的案件中,仅仅罚款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侵权方会考虑侵权成本在收益中所占的比重。倘若成本小于收益,自然会照样侵权下去。他建议,著作权的侵权处理方式应该更多元,通过更严格的法律加以管制,以唤起大众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