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一轮新股发行的临近,证监会终于对于此前闹得纷纷扬扬的奥赛康事件给出了一个明确的说法:中介机构中金公司被出具了警示函,并将被证券业协会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月13日表示,决定对主承销商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邓舸表示,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日刊登招股意向书,1月8日确定发行价格并刊登发行公告。奥赛康发布发行公告后,市场质疑较多。1月10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布公告,决定暂缓发行。
此后,中国证监会对奥赛康发行承销工作进行了检查。经查,中金公司在承销过程中,指使财经公关公司制作宣传文章,引用该项目分销商国金证券的研究报告在媒体发表,并指使财经公关公司宣传奥赛康“估值不高、后市看涨”的言论,诱导投资者高价申购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承销商不得劝诱网下投资者抬高报价,不得干扰网下投资者正常报价和申购”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该决定书已下发至中金公司。针对上述情形,证券业协会还将对中金公司等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邓舸再次强调,承销商和发行人在新股发行推介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将持续强化新股发行的过程监管、行为监管和事后问责,切实维护“三公”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1月9日,拟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奥赛康发布了发行公告,这家公司的发行价格高达72.99元/股,对应2012年摊薄后市盈率达到了67倍。不仅如此,让众多投资者错愕的是,奥赛康此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546.60万股,其中新股数量仅为1186.25万股,募集资金7.9亿元,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转让老股数量则高达4360.35万股。这意味着,控股股东将能够直接避开减持期限限制,直接套现高达31.83亿元。
WIND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月份共计进行了48宗IPO,其中有41家实施了老股转让,48宗IPO共计发行股份数量为24.05亿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为19.86亿股,老股转让数量则为4.19亿股。而从套现资金来看,上述48宗IPO老股转让的总金额则达到了113.29亿元,这一套现比例已经达到了募集资金总额的51%。
尽管对于中金公司的处罚并不严厉,但仍然可能对这家公司产生重大影响。证券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的,分类评价时将给予相应扣分,直接影响最终的分类结果。分类级别降低,将增加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比例,对证券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新业务新产品试点等产生一定影响。2012年,已经出现了平安证券由“AA级”降至“A级”的先例。
据了解,目前4大类10个级别的证券公司将分别按照营业收入的0.5%、0.75%、1%、1.5%、1.75%、2%、2.5%、2.75%、3%、3.5%的比例缴纳保护基金。上述规定还明确,证券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参加培训,责令定期报告,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每次扣1分。
来自证监会的资料显示,2011年-2013年,中金公司的分类评均为AA级。来自证券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3年,中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7亿元,全行业位列21位。按照上述交纳保护基金的标准,需缴纳1663万元。然而,如果中金公司不幸被降至A级的话,其需要加纳的保护基金将增至2217万元。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中金公司的此番遭遇,多少有些“代人受过”的色彩:奥赛康的发行上市经过了监管部门的批准,其发行价格是在市场化的询价基础上产生的。其具体实施的老股转让政策,也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并且进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除了“吃相”有些难看之外,中金公司并没有犯下什么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