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日前开展“绿风1号”、“绿风2号”专项行动,捣毁一个涉嫌低报价格走私大米入境团伙,查扣大米等农产品1500吨,行动中该关还查明5家企业涉嫌非法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情事,涉及各类进口大米9.18万吨,货值逾亿元。 今年初,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农产品走私“绿风”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粮食、冻品、食糖、棉花、食用油、饲料等走私违法活动。 根据情报线索,深圳海关对深圳市东某实业公司、鸿某祥进出口公司、优某谷粮油进出口公司、龙某粮油供应公司等6家进口大米企业开展行业性稽查,查明5家企业涉嫌非法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情事,共涉及各类进口大米9.18万吨,货值逾亿元。截至目前,两次行动共立刑事案件1宗,查扣大米等农产品1500吨。 涉案嫌疑人杨某于2002年成立乐某公司,专门做大米的国内贸易,2006年开始从事大米进口及国内销售业务,并设有一个加工厂。 在签合同时,杨某会与境外供应商商定低报的大米价格,由供应商直接制作低报价格的假合同,双方私底下再签订真实报价的真合同,由乐某公司以假合同上的报价向海关申报进口大米。成功进境后,境外供应商会给乐某公司开具A、B两种发票,A发票货款为假合同上注明的货款,针对这一部分货款,杨某会安排人通过正常的付汇渠道转给供应商。而B发票上的货款则为假合同与真合同存在的差价,杨某一般通过地下钱庄转给供应商。 行动中,海关查获进口泰国香碎米30个货柜共750吨,证据显示,乐某公司就是用上述走私方式将这批640美金/吨的泰国香碎米,伪报成320美金/吨的泰国白碎米走私进口,价格低报高达50%。 除低报价格、伪报品名等手法走私大米外,走私分子还通过非法买卖《农产品关税配额证》来偷逃大额的税款。 据介绍,目前我国对进口大米等部分重点农产品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政策,并对符合一定申领条件的粮食企业或贸易公司核配《农产品关税配额证》,按该证配的数量和类别进口。走私分子为牟取高额利润,通过买卖、混用《农产品关税配额证》,以实现低税率进口。 深圳海关此次开展的两个行动查获案件均存在非法买卖配额证的情况。如乐某公司因每年进口大米的配额有限,其会采用先与国内有进口配额的公司签订内贸合同,然后与境外供应商联系,再由国内公司与境外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方法来进口大米。而“绿风2”号行动的某涉案公司自2011年起,通过现金或中间人代付方式,以每吨60-400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向广东、西藏、云南、安徽、天津、山东、江苏、上海等地20多家企业,非法购买进口大米配额证。 海关缉私人员透露,“绿风1号”行动中,海关对杨某的仓库也进行了查缉。查缉现场,缉私人员搜到一本配方记录本,里面记录了不同进口大米掺杂旧米和国产米冒充进口米的配方。 据现场的工人交代,某些品牌的大米如俊某、永某等,为实现利润最大化,他们会在质量好的进口米中掺杂进口旧米和国产米,用专用的机器打磨搅匀,然后以高质量进口米的名义售出,消费者一般难以用肉眼发现其中“奥妙”。以一袋永某牌100斤的米为例,60斤是进口的好米,20斤是进口的旧米,20斤是国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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