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产轻监管、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措施落实不力、农业投入品监管难”,记者从近日召开的解读《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新闻发布会获悉,这部即将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将有效弥补上述短板与缺漏。
记者了解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监管体制与执法能力建设、农药及兽药的监管、农产品质量追溯等方面,是《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重点规范内容。
“重中之重是对农药、兽药的监管。根据新法规,监管环节将适当迁移。”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李春田表示,当前农产品生产经营面广量大、环节众多和个体农户散乱不齐、难于监管等情况,滥使滥用农药、兽药已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隐患。
记者获悉,至2013年底,山东已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280个,绿色食品2605个,有机食品87个,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28个,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14个。
“通过狠抓标准化生产,全面强化执法监管,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了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王登启认为,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法规出台,将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有利于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
据悉,《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由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