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本次退市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一是丰富退市的内涵,为依据自身发展战略、利益等考虑,有自主退市需求的公司提供多样化、可操作的路径选择;二是针对欺诈上市的重大违法行为,明确《证券法》关于重大违法暂停上市规定的操作性安排,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场;三是保持退市制度的严肃性,进一步抑制绩差股炒作,增强市场的有效性;四是改善退市的内外部制度环境,维护公司稳定、投资者稳定、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
他介绍,证监会16日发布实施修订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目前,证监会正抓紧组织修订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准则和申请文件准则等配套规则,并尽快公开发布。在审企业将根据上述规定一并修改更新申报材料。
邓舸透露,待有关规则出台后,即启动新设证券公司的审批工作,进一步放开牌照管理。
证监会同日发布了第十六届主板发审委完成例行换届的消息,还对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披露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39家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邓舸表示,证监会第十五届主板发审委于近期任期届满,日前,按规定程序,证监会聘任了第十六届主板发审委委员。本次换届属于例行换届,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聘任25人为中国证监会第十六届主板发审委委员。
本次主板发审委例行换届,新聘委员中大幅增加了来自买方的代表,委员结构更趋均衡。选聘部分来自买方代表的委员,是为了贯彻落实证监会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加强信息披露需求方的委员力量,促使发行人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邓舸在通报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披露相关情况时表示,截至4月30日,沪深两市共2537家上市公司,除博汇纸业、ST成城、*ST国恒3家公司未按期披露年报外,其余2534家均披露了2013年年报。按照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39家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包括触及净利润指标34家,触及净资产指标1家,触及审计意见指标3家,触及规范类指标1家;4家公司因触及净利润或净资产指标被暂停上市;5家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根据证监会《年报准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年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就所涉及事项作出说明。上述2534家公司年报中,共84家被出具了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占比3.31%,其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22家,保留意见57家,无法表示意见5家。
研究推动相关退市制度改革措施
在回答关于南纺股份是否应该退市的提问时,邓舸表示,经核实,2012年4月28日,南纺股份披露了2011年度报告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06年至2011年连续六年亏损。据此,2012年5月3日起,上交所依据《股票上市规则》,对南纺股份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此后,公司公布的2012年、2013年年报显示公司连续两年盈利,由此,公司未出现《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形。
邓舸表示,推进退市制度改革是资本市场发展中的重要任务,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进程。证监会已充分关注到市场对于南纺股份追溯调整后连续亏损是否应直接退市的讨论。证监会将以维护投资者利益为中心,继续研究完善退市制度,建立市场化、法制化和常态化的退市机制。
在回答证监会在推进退市制度改革方面有哪些最新进展的问题时,邓舸介绍,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功能,实现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多元化和常态化,证监会从资本市场现阶段的实际出发,总结经验教训,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推动相关退市制度的改革措施,作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
邓舸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高证券期货服务业竞争力,促进中介机构创新发展,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总体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实施业务牌照管理作为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一项重要措施,证监会正在根据市场和行业情况,按照“牌照管理、业务交叉、规则统一、功能监管”的原则,研究制定并修改有关规则,将适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待有关规则出台后,即启动新设证券公司的审批工作,进一步放开牌照管理。